[新聞] 11縣市禁福食!食藥署喊「無效」:牴觸

作者: Wojnarowski (@WojVerticalNBA)   2022-03-04 18:39:23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11縣市禁福食!食藥署喊「無效」:牴觸憲法及中央法規
4.完整新聞內文:
衛福部2月底公告解禁福島5縣食品,但部分縣市卻增訂食安自治條例禁止輸入。衛福部今
(4)日發函給嘉義縣等11縣市,就各該食安自治條例條文有牴觸憲法及《食品安全衛生
管理法》部分,依地方制度法第30條第1項與第4項予以函告無效。
衛福部於今年2月21日依食安法第4條第5項第1款規定,公告訂定「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
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並自同日生效。除野生鳥獸肉、菇類與漉油菜等3類食品
不得輸入查驗外,其他食品倘無違反「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容許量標準」,即不得
逕予禁止輸入或販賣。
目前衛福部16縣市中,仍有嘉義縣、雲林縣、基隆市、屏東縣、連江縣、澎湖縣、彰化縣
、花蓮縣、宜蘭縣、金門縣及新竹縣等11縣市訂有禁止販售日本福島5縣食品或相關規定
。衛福部表示,在2月21日公告後,已函示上述縣市請其表述意見。
食藥署長吳秀梅表示,全台22縣市中,6都屬行政院管轄範疇,而衛福部函請表示意見的1
1縣市中,花蓮縣、新竹縣、彰化縣、屏東縣、宜蘭縣、基隆市有給予回覆,內容大多為
「遵照中央政策及法規辦理」。
衛福部經蒐集意見並研析後,認為對有關特定產品採取管理措施,有違全國公平價值與生
活條例,也會對進口產品管制產生直接影響。因涉及國貿政策,加上食安標準訂定應基於
科學客觀依據,並由中央行使風險評估權限,為達全國一致性,已於今日函告上開縣市,
食安自治條例相關規定顯已牴觸憲法及食安法規,爰予函告自111年2月21日起無效。
5.完整新聞連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304/2201510.htm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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