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16縣市自治條例禁福島食品 政院:違憲無

作者: meisgod (愛伯特)   2022-03-04 20:07:02
1.媒體來源:
經濟日報
2.記者署名:
聯合報 記者許政榆、侯俐安/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16縣市自治條例禁福島食品 政院:違憲無效
4.完整新聞內文:
地方政府禁福食「違憲」。民進黨政府為開放日本福島5縣市食品,衛福部食藥署2月21日
公告2項行政命令,但各縣市政府依自治條例禁福食,衛福部食藥署相隔12天今再宣布,
縣市食安自治條例對日本5縣產品所定相關禁制規定,有牴觸憲法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
法」,今已發函11縣市,依地方制度法第30條第1項與第4項予以函告無效。
衛福部食藥署2月21日發布「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項查驗機關申請查驗
」及「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自宣布日起生效,立即開放
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食品進口,其他食品若無違反「食品中原子塵
或放射能汙染容許量標準」,不得逕予禁止輸入或販賣。
食藥署長吳秀梅表示,經檢視由衛福部主管之16縣市(扣除5直轄市),定有禁止販售日
本福島等5縣食品或相關規定者有上述11縣市,已於2月21日函請其表示意見,已於今發函
嘉義縣、雲林縣、基隆市、屏東縣、連江縣、澎湖縣、彰化縣、花蓮縣、宜蘭縣、金門縣
及新竹縣共11縣市,其食安自治條例條文有牴觸憲法及「食安法」,依法予以函告無效。
吳秀梅指出,其中花蓮縣、新竹縣、彰化縣、屏東縣、宜蘭縣、基隆市、金門縣等,已回
覆將遵照中央政策及法規辦理。行政院今發布新聞稿指出,已發函台北市、桃園市、台中
市、高雄市、台南市等5直轄市政府,食安自治條例禁止福食規定已違憲,函告其條文無
效或不予核定。
吳秀梅說,中央有職權訂定衛生標準,地方自治條例需依照中央法源,若跟現有政策抵觸
就必須調整,就像美牛、美豬一樣。若地方政府仍執意禁止福食輸入,吳秀梅說,業者若
因「食安自治條例」遭地方政府開罰,有權利提出訴願,爭取自己的權益。自上月開放至
今,福島5縣市食品尚無業者申請報關。
食藥署表示,公告經過搜集意見並研析,認為有關對特定產品採取管理措施,及各種產品
的安全衛生標準或使用限制訂定。除了建立全國公平價值的生活條件外,也對進口產品發
生直接影響,涉及國際貿易政策,因此就該措施、標準或限制之訂定,應以科學證據等客
觀標準為依據,並由中央行使風險評估的權限,為全國一致性之事項,依憲法及食安法規
定屬中央權限,非屬地方自治事項,故地方政府自不得以自治法規任為相異之管制規定。
上開縣市食安自治條例相關規定顯已牴觸憲法及食安法規,爰予函告自今年2月21日起無
效。
此外,食藥署今也宣布,台灣日本關係協會及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於今日簽
署「關於台日間食品安全合作及促進食品進出口備忘錄」,原則上6個月定期召開一次會
議,確保雙方採取與世界貿易組織(WTO)一致規則,且食品安全措施符合科學根據。2協
會將在有關機關同意下,舉辦交換法規資訊、進出口食品資訊、食品標示規定、進出口通
關程序及檢查等促進食品安全瞭解的活動。
吳秀梅說,簽署備忘錄並非快速通道,食品邊境把關檢驗仍會進行,進出口時間點碰上福
島食品,這一項的確很重要,但管理品項不只有福島食品,未來針對台日雙方食品品項解
除、加強管制等,可進一步深入討論。會議現階段將以視訊進行,除了食藥署是主要參與
者,包括農委會等單位,依照產品屬性不同來出席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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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7307/6141150?from=edn_search_result
6.備註:
聽說不是核食是福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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