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檢舉違停被限「改用簡訊報案」警10分到場!網大推:更有效率
2022-03-05 09:03 實習記者金奇/綜合報導
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明列46項民眾檢舉項目,其中
最常被檢舉的「違停」遭限縮,僅剩5小項可舉發,雖然條文有說明,路口、行人穿越道
、人行道及公車站牌依法民眾是可以舉發的,但是事後檢舉始終無法解決亂停車所造成的
交通混亂,就有網友在PTT上推薦了簡訊報案,讓員警可以快速到現場解決。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5627/d5627076.jpg
這名網友表示,自從立法限縮民眾檢舉後,他就不再錄影違停了,一律簡訊報案,後續警
方也確實都會到場取締,而原PO也貼出了自己檢舉的簡訊內容,並表示依照自己的經驗,
桃園市警察大約10~15分鐘就抵達,但他也強調自己只是希望能減少違停,減少交通事故
。
貼文一出網友都一致大推,「讚!到場最有用」、「嘉義市的效率還行,警員滿快到的」
、「簡訊報案不用錢喔,有時沒回覆但警察大多還是會出現。」雖然有許多網友表示,許
多時候警察到場都只是鳴笛驅離,並不會真的開單,但至少可以為其他的用路人減少交通
事故的發生。
但也有網友表示自己利用簡訊檢舉交通違規,卻被警方回覆請勿佔用資源,事實上簡訊系
統主要是提供給聽語障入士使用,當聽障人士無法利用電話撥打110報案時,即可利用此
功能尋求協助,而一般民眾若有報案需求,還是建議撥打電話,以免佔用資源。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6208/d6208379.jpg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6208/d6208378.jpg
ETtoday
https://speed.ettoday.net/news/2200351#ixzz7McRTndwJ
在警局乖乖處理民眾檢舉,被罵消耗警力
但是叫警察10分鐘內到現場檢舉,就不會消耗警力?
建議立委豬公立法通過,取消打電話或簡訊檢舉交通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