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由
2.記者署名:洪定宏
3.完整新聞標題:高雄男酒測猛拍雙頰不吹氣 警認定拒測罰18萬並扣車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已有2次酒駕紀錄的45歲陳姓男子,2日疑似再度酒後騎機車,
被警方攔查,他在接受酒測過程,猛拍自己的雙頰,卻5次不吹氣、2次吹氣不足,警方認
定他刻意消極推諉不配合,如同拒測,開出18萬元罰單,並查扣機車。
酒測過程,陳男坦承喝酒,擔心超過標準,向警方求情說「放過我啦,我很可憐,已經被
抓很多次了」,更拜託不要扣車,因為母親要使用,但他依舊沒有完成酒測。
2日傍晚約6點,高雄市左營分局文自派出所警員田孟寰,巡邏行經左營區文莊路,發現陳
男疑似酒駕,趨前攔查,並進行酒測。
田孟寰告知陳男必須持續吹氣5秒,但陳男沒有吹氣,田孟寰再提醒他,如果未完成酒測
,等同拒測,罰款18萬元,5年內累加累罰,每次都扣車且須參加道安講習。
但陳男第2次仍未吹氣,此時突然拍打自己的雙頰;第3次吹氣不足,第4次沒有吹氣,田
孟寰再次告知相關權益及規定。
員警給陳男機會,但他第5次吹氣不足、第6次及第7次都未吹氣,最後認定拒測,開出18
萬元罰單,查扣機車。
文自派出所所長蘇瑋傑表示,如果駕駛人未明示拒絕酒測,但刻意消極推諉、拖延接受酒
測時間,企圖規避酒精濃度超過標準值,也是拒測的一種,警方仍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
條例第35條第4項規定,開出18萬元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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