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 記者趙宥寧、魯永明/連線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獨/協志工商9月走入歷史 20億校產捐中正大學卻卡錢關
4.完整新聞內文:
創校半世紀的嘉義縣民雄鄉協志工商,2019年決定停招「自我了斷」,今年467位高三生
畢業後就要走入歷史,原打算轉型為社區大學,卻卡在用地變更法令未果,去年五月董事
會議決議,將價值近20億元、6公頃校地校舍,無償捐贈給6公里外的國立中正大學打造中
正協志校區,如今卻又卡在財源、用地法令,至今仍未解。
協志工商位在民雄鄉中心,交通便利,協志工商校長王安順說,協志原計畫轉型社大,卻
因用地變更導致無法如願,創辦人何明宗推動教育公益志業,無償捐贈近20億元校產給鄉
內中正大學,壯大中正校務發展,但涉及私校退場轉型法令,要教育部等相關部會協助才
能促成美事。
據了解,協志工商既有的教學空間、資源,初步規畫將由中正大學清江進修推廣暨數位學
習中心接手營運,該校區業務又分為研究、教學及經營等三項,教學部分設有進修推廣學
院,計畫2023年1月1日成立,考量在地人民教育,類似社區大學,除了非學制課程,還有
學分班、海外遊學團,提供雲嘉南教育研習場所。
中正大學主秘楊宇勛感謝協志無償捐贈校產,他說,中正校務會議通過此案,評估整修協
志校舍設備等,共需三億多元預算,財務負擔沉重,非校務發展基金能夠負擔。另外,中
正接收協志校產要永續經營,涉及財源及協志校地使用法律等問題,亦非校方能夠負擔解
決,過年前已寄出公文請教育部答覆,尚未收到回函。
教育部表示,已函請國教署及財政部等單位回覆意見,將儘速回函。不過依現行法令規定
,大學設立分校分部所需相關經費,應以學校校務基金自籌收入及累積賸餘支應,爰教育
部並未編列相關補助經費。另外,退場基金使用範圍在於支應教職員相關薪資、退休金、
保險費等,非用來支應退場私校捐贈衍生相關費用。
協志工商有意捐校產給中正大學,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表示肯定,但中正大學若決
定接收協志校產,將是最大獲益者,其費用應自籌或以校務基金支應始符合大學自治精神
,不能賺的放自己自己口袋,相關費用由教育部負擔。
「教育部不應是國立大學的奶媽,國立大學也不應是嗷嗷待哺長不大的小孩」,尤榮輝認
為,中正大學應評估利弊得失再拍板接收,若要靠教育部補助才能接收,則代表能力不足
,還不如捐給中央或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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