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滿滷的,到過澳洲去當台勞,在澳洲當地,不管大城或是小鎮,都有很多圓環和無號
誌路口,當地圓環也是沒有交通號誌的
在當地開車,遇到無號誌路口,尤其是住宅區裡面超多這種路口和圓環,當地規則都是先
看右方,如果右方路口的車要通行,就是要先讓他走,等到他走完了才能過。圓環道理亦
同,如果進入圓環前,圓環內位於右方一直有車,就是要在圓環外等,等到沒車後才能進
入圓環
在澳洲也待了滿久的,還沒在澳洲圓環看過車禍,代表這套規則容易被遵守,遵守後也能
形成穩定的秩序。
而澳洲與台灣不同,台灣是駕駛座在左邊,而澳洲駕駛座在右邊,按照這個邏輯,如果澳
洲是禮讓右方車的話,台灣應該是要禮讓左方車,到剛才為止我都是這樣認為的…
直到前幾天大停電,交通號誌停擺,FB上有文章在講要如何通行,我才發現我的作法在台
灣是違規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2款後段:
「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
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關於這點我真的覺得很反直覺,在路口過馬路時,最先有車過來的方向是左方,所以停下
來先看左方,如果左方有車就應該讓他先行。
如果是要以右方為尊,那到路口看右方,不就等於要看比較遠的那方,如此風險更高吧
老實說在澳洲,這類的路口就只要盯著右方看就好,也不太管左方有無來車,尤其圓環,
車都是從右邊來
不是要國外的月亮比較圓,但是台灣這樣的設計,是不是很反直覺
有卦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