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7日電)
公司疑假調動真逼退 新北勞工局仲裁獲和解
新北市勞工局表示,某公司將人事部門工作10多年的員工改調會計,引員工質疑假調動
真逼退,向勞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經勞資合意交付仲裁,終獲和解及公司給付20萬元和
解金。
勞工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小劉(化名)自民國98年起在某電子科技公司擔任人事工作
,未料日前被公司告知將「調動」至財務部門擔任會計,如不接受調動,要求小劉辦理
工作交接後自請離職。
勞工局表示,由於小劉無會計經驗並認為公司意圖「假調動、真逼退」,主張公司違反調
動原則,向新北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經調解人建議及勞資雙方信賴合意交付仲裁。
最後促成雙方和解,公司除給付小劉新台幣20萬元和解金,還開立了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當勞資雙方遇有勞資爭議,可透過勞資爭議處理法「調解」及
「仲裁」機制解決紛爭,調解制度只要勞資一方提出申請即可受理,仲裁制度門檻較高,
除非是屬於禁止或限制罷工的行業,其餘行業均須雙方當事人同意才能申請。
他表示,在仲裁程序中和解,與調解成立有同一效力,如果作成仲裁判斷,則具有法院
確定判決效力,省時免費,程序便利,勞工可多利用。(編輯:李錫璋)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203070286.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