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這次的台中大火
房東被罰款被警告很多次 依然故我阻擋逃生路線
最後造成悲劇
還有多次酒駕的人 罰好幾次也不怕
被關也不在乎 最後撞死一般民眾
很多工人也是 講過注意工安
嫌熱不戴安全帽 最後意外撞到頭死亡
這些事情 政府不是沒做事
他們做了 但是當事人依然故我
真的鐵了心重罰他們就是擺爛不繳
或是抗議政府
如之前城中城安檢 聽說還擋住不讓消防進來
這些人他們觀念就是覺得沒差罰不怕講不聽
總不能每個人都拉去槍斃
到底要怎麼管比較好?
認真問 有文組願意解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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