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傳播妹逼嘿咻還搜刮現金 入珠男判關8年定讞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入珠男」曾佑麟約傳播小姐到汽車旅館,卻拿出空氣槍、開山刀嚇哭傳播妹,恐嚇「乖
乖的我不會對妳怎麼樣」,強迫對方為他口交,又說「老闆要我出來搶劫」,要求女方給
錢讓他交差,得手2萬4千元與手表、項鍊,最高法院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恐嚇取財罪判
8年徒刑定讞。
曾佑麟(33歲)僅國中肄業,平時在市場幫媽媽賣菜。2020年9月16日晚上,他帶開山刀
和空氣槍到新北市某汽車旅館,透過LINE與傳播公司聯繫,表示要找小姐陪唱歌、喝酒。
女子晚間9點赴約,卻經歷惡夢般的一夜。
曾落網時坦承恐嚇取財,但否認強制性交,辯稱他沒有威脅女子口交。曾說,原本性交易
的價格是6千元,但對方卻要價1萬2千元,他提出質疑後才降價;傳播妹看到他生殖器有
入珠,又拒絕上陣,因此雙方沒有性行為。
傳播妹指她看到空氣槍、開山刀時很害怕,不敢有反應,曾命她口交也只好配合。一開始
,傳播妹用「69」姿勢口交,曾佑麟有舔舐她外生殖器,她還因此尖叫,曾咬她大腿內側
問「為什麼不可以?」她看到曾背部刺青、生殖器有入珠。
傳播妹表示,事後對方還說「老闆叫我來搶劫」,要求她配合演出、事後會給她10萬元酬
金,但她根本不相信,結果是她被迫轉帳2萬4千元,連手表與身上的飾品也一併交出。她
說,兼職傳播的工作範圍是陪客人唱歌喝酒,不包括性行為,陪唱、喝酒工資1小時1200
元。
傳播妹朋友證稱,那是被害人第一次當傳播妹,沒想到被迫口交還被搶錢,之後她情緒不
穩、不敢亂跑,還得靠安眠藥助眠。一審考量曾賠3萬元給被害人,判他8年徒刑。
二審認為,曾佑麟沒有錢卻前往旅館開房間、叫傳播妹,顯然是蓄意「白嫖」,他攜帶開
山刀、空氣槍犯案,進一步恐嚇取財,犯後避重就輕,一審已從輕量刑,曾依舊否認加重
強制性交罪而要求輕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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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怎麼這麼愛入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