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跟前女/男友的冷卻期基準是20年?

作者: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22-03-08 12:40:51
如題 人家都說分了就分了 離了就離了
還當什麼朋友 但這次我認為
分手後能不能當朋友 甚至再續前緣
這老問題的界線總算被打破了
就跟08年開始22k薪資基準一樣
現在前女/男友或跟對象告白失敗的人
要再見面續前緣是否要先人間消失
冷卻個20年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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