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針對東南亞、西亞等特定21個國家(2021年起減為18個國家)設有「境外面談制度」
法規目的是為了防止假結婚、人口販運疑慮。
台人欲與這些特定國家人士(如烏克蘭、菲律賓等)結婚須先於外籍配偶之原屬國完成
結婚登記,夫妻兩人再到我國當地駐外使館進行面談,待面談通過後,台人再攜帶經駐
外館處驗證之結婚證明等文件,向國內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經過重重考驗與時間金
錢,外籍配偶需花上數個月到一年以上才能驗證婚姻取得依親來台。
對比與歐美日韓等先進國家國民結婚,無須先於外籍配偶之原屬國完成結婚登記,也無
須雙方在駐外館處一起通過面談,就能在台灣直接辦理結婚登記。
反觀一個案例
在疫情之下一般觀光客無法來台,具俊曄為了與大S見面團聚而選擇閃婚,取得合法配偶
依親簽證來台,兩人歸功於在韓國結婚登記時不需要雙方都在場的規定下完成婚姻。
而兩人已二十年都沒見面的情況下由男方單方面在韓國完成結婚登記,向台灣駐外使館申
請依親簽證的時候卻沒有質疑他們是否假結婚?而直接放行,若他們不是大明星的身分,
這種情況都能懷疑他們是假結婚吧。
所以台灣政府的邏輯就是跟先進國家跨國結婚不會假結婚,跟窮國結婚都會是假結婚。
這根本是公然歧視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