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記者署名:李奕緯
完整新聞標題:空姐爭女兒監護權 法院認證:國際誘綁事件
完整新聞內文:
詹姓前空姐與義大利藍姓富商爭奪8歲女兒監護權,女童寫親筆信給總統引發關注。台北
地院罕見發聲明,表示此案為「國際誘綁子女事件」,女童2017年已隨父居於義大利,在
義大利適應良好,但詹女2019年赴義探視時,謊稱女兒護照遺失,補辦護照並帶女童回台
,又不遵守女童應暫時返回慣居地義大利的裁定,並阻絕父女聯繫,法官才判她爭監護權
敗訴。
台北地院傍晚發布新聞稿還原事件經過,指詹女與藍男在2014年女兒出生後,原本約定共
同行使親權,藍男2017年藍男經詹女同意帶女兒回義大利過耶誕節,事後詹女指控藍男提
早9天帶走女兒,且遲遲不送女兒回台,向台北地院家事庭提出「改定親權行使」的非訟
案件,要求法官裁定女童親權改為由她單獨行使。
然而法院委託義大利司法機關調查,發現女童去義大利後,生活適應良好,融入國際幼兒
園,可用流利中英文交談,沒有不適或困擾,但2019年詹女前往義大利探視時,卻以女童
護照遺失為由申請補發,並以補發護照將女兒帶回台灣。
事後藍男跨海來台打官司,在「改定親權行使」訴訟中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要求女童
在訴訟確定前應先返回慣居地義大利。
法官審酌,藍男2017年帶女童返義,詹女2019年帶女童返台,都是構成《海牙公約》的「
國際誘綁子女」事件,而詹女以謊稱護照遺失的刑事犯罪手段達成不法移置子女目的,行
為比藍男更為嚴重,雖然女童本身適應力極強,但在父母二度國際搶奪下,已影響身心發
展,因此在2019年10月31日依《海牙公約》的返回慣居地原則,裁定詹女應將女童交付藍
男帶回義大利同住,女童則可每半年來台與詹女居住2個星期。
沒想到詹女拒絕讓藍男帶走女兒,「改定親權行使」訴訟的法官認為,詹女長達2年未依
照法院裁定交付女兒,並且阻絕女童與父親聯繫,一度連法院都無法知悉小孩去向,加上
詹女開記者會等不友善行徑,以及謊稱女兒護照遺失等違法手段,「顯非善意之父母」,
因此在今年1月6日裁定女童親權改由藍男單獨行使。
事後詹女已抗告,目前正由台北地院合議庭審理中。
台北地院新聞稿強調:「本件尚於法院審理中,呼籲社會各界共同維護純淨的審判獨立空
間,避免謾罵攻訐,並共同以子女的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李奕緯/台北報導)
完整新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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