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句公道話,當時員警盤查,根據憲法535號解釋文:
https://i.imgur.com/SSgqZx9.jpg
檢查、路檢、取締或盤查等不問其名稱為何,均屬對人或物之查驗、干
預,影響人民行動自由、財產權及隱私權等甚鉅,應恪遵法治國家警察執
勤之原則。實施臨檢之要件、程序及對違法臨檢行為之救濟,均應有法律
之明確規範,方符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利之意旨。……
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
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這警察是開槍打下來才發現是幫派份子,
在路檢執法的時侯,可能認為有可疑,但對於一個只是『拒檢逃走』的行為,警方即使以經
驗認為可能是幫派分子(主觀認定不是良民),但開槍就打中腦門形成重傷害,
各位,他可是什麼罪都還沒有犯啊!
假設你我光是不乖乖配合警察"認為你可疑" ,你就得掏出證件給他們看,然後自己逃走,
被警察開槍射成重傷,那麼這樣就是不符合『比例原則』的過程。
警察不該是司法的權威,也不是正義的象徵,他們只是學習法律,替國家執行法律的公務員
,真正可以判斷人民是否有罪該被處刑,正當傷害人民的,只有法官而已。警察在執法的時
候,地位跟人民平等,也有可能犯罪。
民眾一看到警察開槍打傷人,因為不配合警察的命令,就一面倒向『警察是好人,打你因為
你是壞人...』的邏輯,只能說在一個「號稱」是民主法治的國家,看到這種普遍的情形是
落後的國家,民智未開,法治教育失敗的顯現。
臺灣,民智未開。
晚間懸掛假車牌拒檢,賓士車一路闖紅燈逃跑,警方從後方
連開3槍,子彈貫穿後座27歲鍾男右腦,目前仍未脫離險境,鍾母認為警方執法過當
※ 引述《sukiyasuica (suica)》之銘言
: 1.媒體來源:三立
: 2.記者署名:李依璇
: 3.完整新聞標題:網友狂酸「怎不打死」 中彈男母落淚:已沒有活下去勇氣
: 4.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 新北市中和區一輛賓士車10日晚間懸掛假車牌拒檢,賓士車一路闖紅燈逃跑,警方從後方
: 連開3槍,子彈貫穿後座27歲鍾男右腦,目前仍未脫離險境,鍾母認為警方執法過當,不
: 過警方卻查出該車駕駛是竹聯幫弘仁會份子,就連車牌號碼都是在蝦皮買的。鍾男母親稍
: 早傳訊記者,希望外界不要再攻擊他們,「這是對我及兒子再次二度傷害,我已經精疲力
: 盡了,沒有勇氣面對及活下去的勇氣了!希望社會能多一點給家屬溫暖及關懷」。
: 事發後鍾母召開記者會批評警方執法過當,但輿論普遍認為賓士車拒檢有錯在先,甚至有
: 大量網友酸鍾母太過寵兒,直言「警察怎不乾脆打死」。
: 鍾母今日受訪時強調從來沒有寵兒,「我要澄清的是,兒子在3歲時我就和他父親離婚,
: 一人獨自撫養二個孩子,後來因為經濟因素,把兒子委托給二位住在台北的姑姑照顧!我
: 沒有寵兒,也沒有金援他,會把他托給姑姑是希望他獨立、堅強」。
: 她同時說,昨天新聞播出後,各界都認為她竉兒才會這樣,怎麼還有臉指責員警?但網友
: 的攻擊已經對她及兒子造成二度傷害,「我已經精疲力盡了,沒有勇氣面對及活下去的勇
: 氣了!我已經失去兒子,還要被酸民罵成這樣,真的不曉得怎麼活下去,希望社會能多一
: 點給家屬溫暖及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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