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污等弊案 再度赴宜檢接受訊問後請回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17日電)
宜蘭檢方偵辦宜蘭縣政府疑涉貪污等弊案,今天上午再度傳喚縣長林姿妙等人到案說明,經
12小時訊問後,林姿妙晚間請回。
林姿妙晚間9時許步出地檢署面對媒體提問,她說,今天到地檢署主要是針對相關帳戶說明
,希望司法趕快調查清楚,還他們清白;至於是否認為遭政治迫害,林姿妙表示,她簡單做
人、認真做事。
宜蘭檢方偵辦宜蘭縣政府民國108年羅東某土地免徵增值稅貪污等弊案、若干疑似財產來源
不明等案,於1月13日首波指揮廉政署前往縣府等相關30餘處所搜索,約談30多人到案說明
,其中林姿妙等10多人被列為被告。
今年2月,檢廉再度發動搜索,林姿妙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與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度
被檢方聲請羈押,法院裁定林姿妙80萬元交保。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203170417.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