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蔡彰盛
3.完整新聞標題:
中度智障女上門求助 警察竟襲胸逼她打手槍
4.完整新聞內文:
派駐新竹市政府警衛室的新竹市警局潘姓保安隊員,被控2020年春節年假第一天,趁中度智
障女子阿華(化名)前往市府陳情時,帶進服務中心拿糖果餅乾吃博取信任,竟將門反鎖,
要求小美按摩時趁機襲胸,還逼迫打手槍,事後更要她不得聲張,新竹地院認為他身為警察
,本應奉公守法,為民服務,淨化社會治安,竟背道而馳,任意對心智缺陷之人強制猥褻,
使被害人身心飽受驚嚇,且犯罪後矢口否認犯行,未與被害人和解補償,最後依公務員假借
職務上機會,故意對心智缺陷者強制猥褻罪判刑2年。
判決書指出,2020年1月23日春節連續假期第一天上午,32歲的潘員在市府警衛室獨自值勤,
41歲中度智能障礙女子阿華前往尋求法律協助,潘員得知她有智能障礙,帶她去大廳左側服
務中心,拿食物給她吃,並將門關上稱「可以幫我按摩嗎?」,潘員強行將手伸入阿華上衣
及胸罩,徒手撫摸胸部,並將陰莖掏出後,以手強拉她的手抓住自己陰莖。
阿華驚嚇之餘大叫「這不是按摩!」而拒絕,潘員竟還說「再等一下!」而強抓阿華的手,
讓阿華繼續抓住自己陰莖,並持續徒手撫摸胸部,阿華因懼於身著警察制服的潘員警察身分
而不敢抗拒,事後潘員還說「這不可以說出去喔!」阿華回覆「好」,潘員才將她手放開,
並打開服務中心大門讓阿華離去。
潘員矢口否認犯行,但合議庭審酌被害人為中度智能障礙者,若非親身經歷,應難以憑空杜
撰此情節,且陳述前後如此具體、一致,堪認其陳述與事實相符,足以採信。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bit.ly/3CSFqJP
6.備註:
台男真的好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