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很大,什麼事情都有可能發生。
你只要回國三個月,欠HOA 住戶管理委員會 NT$1,500,000 都是有可能發生的
鮪魚哥 以前在美國控股的 加拿大住戶管理委員會下面跑腿辦事的。
每個禮拜都會要放Lien 留置抵押權在住戶頭上,欠款三個月管理費就可以放了
99%的人都很明智,不可能到這個階段還不付錢,再下去就要拍賣房子了
為了幾千加幣賣掉房子的事情是沒人會做的
我到現在只見過一戶強制拍賣
因為房子需要維護 每十年二十年會有大整修 收費通常在幾千加幣 到 一萬之間
也就是二十萬台幣以下。
但是也見到過八萬加幣一戶的維修費,約台幣 一百七十萬
你如果回國太久沒回來 可能房子就真沒了
不用說老公孩子不知道 你可能自己都不知道
鮪魚哥的經驗是加拿大經驗,跟美國應該差距不遠。
至於經驗豐富與否,哥五年經手了一百多個 管理委員會 應該還是有點代表性的
※ 引述《cka (CK)》之銘言:
: 從HOA的規定來看
: 三萬美金拍掉比較像是HOA付了3萬美金 (又抵掉她欠的三萬美金)
: 等於是現在房子是HOA的
: 但這個女的仍有90天機會清償債務並贖回房產
: 但他就是甚麼都不管
: 三萬拍賣比較像是一個策略
: 因為HOA有優先購買權
: 就是逼說你再不繳3萬房子就變我的了
: 你還一毛都拿不到
: 法律上你只能乖乖把三萬付一付把房子贖回來
: 不然就是房子沒了
: 他搞到被驅逐真的就是他甚麼都不願意處理
: 我相信欠到三萬美金的過程
: 他兒子她丈夫不可能不知道
: 大家都是覺得不會啦美國人不敢怎樣
: 結果證明去美國還是要乖乖講法律
: 從其他文章查到 HOA的權利很大
: 你欠繳的罰款可能比你欠的本金還高
: 所謂欠HOA三萬美金可能有大部分是罰款
: 就是從一個小罰款他拒繳 然後又被罰款 又再拒繳
: 滾到超過1800以後人家就可以申請拍賣
: 他還是拒繳
: 才會罰款到三萬後被申請拍賣了
: 無論是 (1) 不繳交 HOA 管理月費,還是 (2) 對於違規通知、罰款不予以理會,HOA 有
: 權利放置留置權 (Lien) 在該屋的產權紀錄上,在屋主改善/還清債務之前是不會被撤銷
: 的。未來屋主若要變賣此屋,依照法律規定 HOA 有優先受償的權利。而如果欠款事態嚴
: 重到了 HOA 要訴諸法律行動之時,HOA 甚至可以拍賣房子 (Foreclose)。
: 以目前加州州法為例,屋主若欠款 1800 元以上(不包括遲付罰金、債務催討費用、律師
: 費或利息)並拖欠 12 個月以上,在 HOA 會議上討論並取得多數住戶同意之後,有權進
: 行接收、拍賣程序。拍賣程序 30 天前,HOA 會向屋主發信告知將采取的一連串法律行動
: ,之後政府相關單位會在欠款屋主的產權紀錄上放置留置權 (Lien)。
: 放置留置權之後,緊接著的拍賣程序分為兩種:司法程序 (judicially foreclose) 與非
: 司法程序 (non-judicially foreclose)。若 HOA 選擇走司法程序,必須先由法院核準,
: 並由法院進行拍賣。若拍價足以清償債務,屋主有權在 90 天內清償債務並贖回房產;若
: 拍價不足以清償債務,屋主可在一年內清償債務並贖回房產。而非司法程序則不透過法院
: ,欠款屋主只要在 90 天內還清欠款以及 HOA 條約當中列出的費用(律師費或利息等等
: ),就可以把房子贖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