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大醫學院準研究生誘81蘿莉拍裸照 判104

作者: usokami (無名行者)   2022-03-18 11:45:00
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台大醫學院準研究生誘81蘿莉拍裸照 判104年2月定讞
4.完整新聞內文:
台灣大學醫學院準研究生林和駿,入學前夕遭檢警查出,他在網路上
誘騙81名少女拍裸照,最小僅8歲,還以外拍為由猥褻1名少女,總計
82人受害,林案發後即被台大註銷學籍,高等法院審酌林男犯罪時間
長、被害人眾多,依「數罪併罰」論之,判不可易科罰金之刑共106
年10月,最高法院審理後雖撤銷其中2罪,仍判林男104年2月徒刑定
讞。
最高法院解釋,高院認定林男2次涉犯引誘使兒童製造猥褻行為的時
間點,與卷內資料不符,這也影響他究竟是涉犯一罪或二罪,而高院
並未調查釐清,因此應有再調查的必要,故將2罪各判刑1年4月部分
,撤銷發回更審。
現年27歲的林男於2017年甄試錄取台大醫療器材與醫學影像研究所碩
士班,入學前遭15歲少女控告誘拍裸照。
判決指,林男於2014年5月到2017年7月,透過臉書、LINE等通訊軟體
,使用「林彥旻」等化名,掛上帥哥假照或假裝少女身分,向少女佯
稱要「互相欣賞身體」,誘騙少女傳送自拍裸露胸部、全身或下體影
片或照片給他。
惡劣的是,多名少女指稱,先給出一張照片後,林男就以威脅公開裸
照或對其家人不利,逼迫給更多照片,最小被害人才8歲,林男還將
照片分享給網友;另有一少女被林男以外拍為名,誘騙到飯店猥褻。
林男落網後承認犯行,台北地院認定,他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
條例等罪,誘拍81名少女裸照部分,依接續犯論之,判刑3年,猥褻
少女判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檢方不服提起上訴。
林男在高院審理時自稱目前只是月薪2萬2000元的五金技工,收入少
,需與父親撫養爺爺、奶奶,請求輕判、並宣告緩刑。
高院痛批,林男為滿足一己癖好,引誘眾多被害兒童、少女自拍裸照
、猥褻照供他觀賞,且犯罪時間長,嚴重影響其身心發展,改依「數
罪併罰」論之,並審酌林男與5人達成和解等,將誘拍81人犯行部分
,各判刑1年2月、1年4月不等,判不可易科罰金之刑共106年10月,
另34個月可易科罰金。最高法院審理後改判他104年2月定讞,未來由
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
法界指出,數罪併罰案件的定應執行刑,最重可達30年,而本案將來
定讞的刑責,輕則5、6年,但依林男惡行、對被害人造成嚴重傷害,
即使判超過10年也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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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863711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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