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違規工廠申請納管大限將至 板橋浮洲工廠

作者: Waitaha (Waitaha)   2022-03-20 19:55:29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違規工廠申請納管大限將至 板橋浮洲工廠陷兩難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開放農地違章工廠申請納管期限將於今年3月21日截止,新北市板橋浮洲地區約有370
家未登記工廠,因市府辦理浮洲都市計畫案通盤檢討時程未定,若業者投入設備改善成本
,未來配合開發案,將再度面臨拆遷,令廠商無所適從。經濟發展局表示,申請納管後,
輔導合法期間可免除相關法令裁罰,廠商需自行評估營運狀況或風險。
有廠商抱怨說,如果不申請納管,將被政府強制斷水、斷電,如果申請納管,除了需追繳
前2年的輔導金,還要花大筆費用改造廠區,等浮洲都市計畫發布實施,或許過2年又要搬
遷,先前投入的營運資金將付之一炬,逼得廠商難以生存、無所適從。
新北市議員何博文認為,目前浮洲開發案期程不明確,若廠商願意申請納管,盼市府給予
寬限期或緩衝期,具體承諾幾年之內維持現狀,避免業者投入大量設備改善成本後仍被迫
拆遷,白費心力當冤大頭,對於不願意或無法申請納管的廠家,則要充分溝通,提出輔導
搬遷與安置措施。
經發局工業發展科科長柯天祥表示,依據工業輔導法修正條文,符合2016年5月19日前既
有的未登記工廠且屬於低污染事業、非位於經濟部或新北市公告不宜設立工廠區域的業者
,應於3月19日前申請納管,因適逢假日延期到21日,輔導期間可免於都市計畫及建築相
關法規處罰,形同享有法令「保護傘」,否則依照中央規定,截止受理後除了開罰,將祭
出停工或斷水、斷電的處分。
柯天祥說,申請納管是邁向合法的第一步,也是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的前置作業,業者須繳
交輔導金,投入設備或環境改善,廠區須符合環保、公安、消防等規定,明年3月19日前
提出改善計畫,核定後在一定期限內完成,即可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期限到2040年3月19
日失效。
柯天祥表示,由於浮洲都市計畫開發期程未定,廠商須評估自身營運狀況或風險,考量是
否納管或搬遷。市府成立輔導團,協助媒合產業用地,並協調八大銀行提供優惠貸款方案
,未來開發案啟動後,也有拆遷補償措施,將輔導廠家搬遷至合法地點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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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板橋浮洲地區約有370家工廠,因中央開放申請納管的期限將至,但受限浮洲都市
計畫開發案期程不明,令廠商無所適從。(記者賴筱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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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日前舉辦板橋浮洲地區區段徵收開發區內廠戶用地媒合說明會,吸
引大批民眾參加。(記者賴筱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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