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三生猥褻女童 「茶店仔學來的」
聯合報 / 記者簡慧珍、林宛諭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6181540
彰化縣一名國三學生十九日在公園光天化日猥褻鄰居女童,女童哥哥撞見報警,少年承認
,稱是跟男性長輩到「茶店仔」,模仿大人「一些動作」,被依猥褻罪嫌移送少年法院,
法官裁定責付管教,縣府要求加強輔導。
縣府教育處說,這名國中生有學習障礙,偏差行為是大人造成,未來除了學生個人,也會
按照新的家庭教育法與輔導法相關規定,對學生家庭作系統性輔導。
警方調查,女童和哥哥十九日出門看廟會,遇到國中少年,三人結伴到公園玩,女童哥哥
去雜貨店買零食時,國中生趁帶女童溜滑梯,涉嫌脫下女童內褲猥褻,女童哥哥回來撞見
,求助社區婦人制止和報警。
國中生隨後離開遇到舅舅主動告知此事,被舅舅帶回現場道歉,此時員警趕到,國中生承
認「事情是我做的」,被帶回偵詢。
國中生說,曾經跟男性長輩到「茶店仔」,看見男生和女生「做一些動作」,所以也對女
童那樣,他不知道那不能做。
社會處說,國中生是中低收入戶,父親失業酗酒,家中成員多人都有學習障礙或輕度智力
障礙,但多未取得身障手冊,家庭教育幾乎失能;大人帶他到「茶店仔」學不當舉措,造
成嚴重偏差行為,家庭親職功能令人憂心。
校方說,國中生上課常「有聽沒有懂」,屢犯錯卻不知錯在哪,若接受鑑定到特教班上課
,有師長緊盯,或許不會犯下今天的錯。
教育處表示,將協助後續相關處遇,另督導學校落實性別平等教育,協助學生建立正確性
別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