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刑案被告接到陌生電話要求和解 竟是法院

作者: palajuice (芭樂好好吃)   2022-03-23 12:32:03
1.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刑案被告接到陌生電話要求和解 竟是法院書記官洩漏的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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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被告林姓婦人的電話被法院書記官外流,怒告瀆職洩密結果不起訴。(示意圖/
Pxfuel)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林姓婦人因為撿走路邊2大袋人家剛去拜拜用的食物貢品,被起訴侵占遺失物罪,法
院審理期間,林婦突然接到陌生女子電話,聲稱要談和解,林婦大驚,一問之下是台北地
院書記官把電話號碼外流,怒向政風室陳情,也控告書記官涉嫌瀆職洩密,檢察官認為電
話雖屬個資,但不算是國防以外秘密,23日處分不起訴。
林婦被控2018年9月15日上午11點多的時候,騎乘腳踏車行經北日安和路二段的立人國小
附近時,看到路邊花圃有1個黑色購物袋、1個紅白色塑膠袋,裡面裝著月餅、鳳梨酥、南
瓜蔓越梅酥、蛋糕、鱸魚、麵包、絲瓜、茶包、軟糖及摺疊傘等總價約2000元物品,就順
手拿走,涉嫌侵占罪。
林婦辯稱那裡是放垃圾的地方,她拿起回家門口時,覺得臭臭的,所以就丟了,否認有侵
占犯行,失主則強調裡面的東西是才剛帶去拜拜用的貢品,還有再附近超市購買的食材,
袋子是新的,且那裡並非廢棄物或資源回收放置的地方。
開庭後,失主有意和林婦和解結束糾紛,向承辦案件的林姓書記官詢問調解方式,林姓書
記官竟然直接提供林婦的連絡電話,失主打電話過去,把林婦嚇了一大跳,得知是書記官
擅自把她的電話外流後,向台北地院政風室陳情。
最後林婦仍因觸犯侵占遺失物罪,被判罰金1000元,得易服勞役1天,且要追徵侵占物品
價額確定,林婦等不及法院政風調查議處,另外到警局控告林姓書記官涉嫌瀆職,台北地
檢署調查確認事發經過後,認為瀆職罪章中的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應該是與工務相關聯
應秘密事項,並不包括當事人電話資訊,因此以證據不足為由,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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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雖然是不起訴~但感覺正常流程應該是先詢問雙方調解意願~
沒有意願又是簡易判決處刑案件的話就直接判了~
但電聯確定都有調解意願後~做好電話記錄~卷送給法官安排調解期日才對~
五樓魯肥宅整天外流自己的手機號碼~但打來的只有詐騙集團~
哩來貢跨麥咧現在法院員工每天被告是不是日常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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