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店員偷吃2顆茶葉蛋判刑3個月惹議 二

作者: Inkdust (Inkdust)   2022-03-23 14:31:04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黃佳琳
3.完整新聞標題:
女店員偷吃2顆茶葉蛋判刑3個月惹議 二審仍判有罪但「免刑」
4.完整新聞內文:
方姓女超商店員偷吃兩顆茶葉蛋,一審依業務侵占判她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等於一
顆茶葉蛋4萬5千元;判決出爐後被民眾罵翻,高雄地院還特地發聲明澄清已是法律允許法官
判處的最輕法定刑度,案經上訴二審後,法官認為「情輕法重」,雖仍判她有罪,但免刑。
判決指出,2017年7月,在高市某超商當店員的方姓女子,平時負責收銀及整理檯面、貨品
上架等工作,卻被店長清點茶葉蛋時發現數量有異,經調閱店內監視器,發現她在一個禮拜
內偷吃兩顆茶葉蛋,於是報警將她移送法辦。
檢方偵查時,方女說自己接到「客人反應茶葉蛋太鹹」,才會剝蛋試吃,並供稱有付錢給同
事,但同事作證指出方女並沒有付錢;檢方認為,方女如果真的要試吃鹹淡,大可在櫃台前
試吃,不用躲起來偷吃,且事後她拒賠償店內損失,將她以業務侵占罪起訴,依法可處6月
以上、5年以下刑期,得併9萬元以下罰金。
一審高雄簡易庭審理時,法官認為方女偷吃的2顆茶葉價值僅18元,且她經濟狀況貧寒,領
有重大傷病卡,依法酌減其刑,兩罪各判徒刑3月,應執行徒刑3月,得易科9萬元罰金,等
於一顆茶葉蛋要價4萬5千元。
不過,判決一出引發民眾熱烈討論,更有民眾上網開罵法官「恐龍」,高雄地院見民意沸騰
,特地發聲明澄清,指法官在認事用法上,已經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判處最輕刑度,並無違
誤,且方女始終否認犯行,難認其有改過自新的決心,不宜給予緩刑自清。
案經上訴二審,高雄地院一樣做出有罪判決,但法官認為,方女和超商在一審時已和超商調
解成立,但一審漏未審酌,加上店家損失不大,在「情輕法重」的情況下,依刑法規定減輕
其刑仍嫌過重,因此給予免刑,全案定讞。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869008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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