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店員偷吃2顆茶葉蛋判刑3個月惹議 二

作者: DCSHK (耳機)   2022-03-23 15:01:57
※ 引述《Inkdust (凡)》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黃佳琳
: 3.完整新聞標題:
: 女店員偷吃2顆茶葉蛋判刑3個月惹議 二審仍判有罪但「免刑」
: 4.完整新聞內文:
: 方姓女超商店員偷吃兩顆茶葉蛋,一審依業務侵占判她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等於一
: 顆茶葉蛋4萬5千元;判決出爐後被民眾罵翻,高雄地院還特地發聲明澄清已是法律允許法官
: 判處的最輕法定刑度,案經上訴二審後,法官認為「情輕法重」,雖仍判她有罪,但免刑。
: 判決指出,2017年7月,在高市某超商當店員的方姓女子,平時負責收銀及整理檯面、貨品
: 上架等工作,卻被店長清點茶葉蛋時發現數量有異,經調閱店內監視器,發現她在一個禮拜
: 內偷吃兩顆茶葉蛋,於是報警將她移送法辦。
: 檢方偵查時,方女說自己接到「客人反應茶葉蛋太鹹」,才會剝蛋試吃,並供稱有付錢給同
: 事,但同事作證指出方女並沒有付錢;檢方認為,方女如果真的要試吃鹹淡,大可在櫃台前
: 試吃,不用躲起來偷吃,且事後她拒賠償店內損失,將她以業務侵占罪起訴,依法可處6月
: 以上、5年以下刑期,得併9萬元以下罰金。
: 一審高雄簡易庭審理時,法官認為方女偷吃的2顆茶葉價值僅18元,且她經濟狀況貧寒,領
: 有重大傷病卡,依法酌減其刑,兩罪各判徒刑3月,應執行徒刑3月,得易科9萬元罰金,等
: 於一顆茶葉蛋要價4萬5千元。
: 不過,判決一出引發民眾熱烈討論,更有民眾上網開罵法官「恐龍」,高雄地院見民意沸騰
: ,特地發聲明澄清,指法官在認事用法上,已經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判處最輕刑度,並無違
: 誤,且方女始終否認犯行,難認其有改過自新的決心,不宜給予緩刑自清。
: 案經上訴二審,高雄地院一樣做出有罪判決,但法官認為,方女和超商在一審時已和超商調
: 解成立,但一審漏未審酌,加上店家損失不大,在「情輕法重」的情況下,依刑法規定減輕
: 其刑仍嫌過重,因此給予免刑,全案定讞。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869008
: 6.備註:
:
看起來邏輯很清楚了
高官有錢人會犯的:微罪不起訴
只有窮人會犯的:輕罰9萬
有錢人會犯的
像是酒駕、偷排廢水、賄賂官員、挖山、貪汙
都能夠輕判
為什麼要輕判?
因為以後有錢人可以拿先例來開脫
反觀比較底層的
偷吃茶葉蛋、路邊撿紙箱回收賣錢這些有錢人不可能去做的
就是罰你錢,罰得比酒駕還重
另一個新聞
入室強盜強姦一位女性兩小時判16年
但是酒駕撞死人有判到這麼多年的嗎
不是說強盜強姦那個判太多年唷,判這麼多年我覺得剛好而已
而是說,為什麼酒駕撞死人都判得這麼輕?
因為有錢人不需要去強盜強姦
但是有錢人可能會酒駕撞死人
該篇新聞底下也一堆人說:
強姦完殺了都沒判這麼重
不是說這句話是對的
而是依照社會大眾的邏輯,的確是殺人都不會判這麼重
如果罪犯都這樣想,最後會變怎樣?
一個強姦犯強姦完以後心想:
阿幹強姦完逃走要判16年
殺人判得好像比較輕耶
你覺得他會怎麼做?
被害人被強姦已經夠可憐了
結果因為司法判例的關係
還要被殺掉,這樣對被害人公平嗎?
台灣司法是為有錢人服務的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多少人會心想
以後要犯法,去做那些有錢人會做的
內線交易、老鼠會、詐騙
人多就不是罪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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