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有作用,但前提是要進得來。
我在桃園的最後一年,
開了兩張議員家人的違停,
過一個多月就被調到警備隊了。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
當時還放風聲說是我自己請調,
我心想我神經病,剩2個月就調台中了,
這時候自找麻煩調單位幹嘛。
其實要解決問題,
除了提升駕駛人的素質(這很難)。
最好的方式就是從制度面改善,
最好是能學日本那一套,
有停車位才能買車,
把車輛總量壓下來了,
再加上設置充足的停車場,
違停沒那麼難解決。
可是這麼多年過去了,
沒有民意代表想推這一塊,
我之前待過桃園蘆竹,
南崁交流道下來南興村(現南興里)那一塊,
小小一塊地,
密密麻麻蓋了八十幾個社區,
這種地方停車位怎麼會夠,
奈何建商的利益還是大過一切。
警察的取締再怎麼有效都只能治標,
如果立委、官員連「本」都不想治了,
你各位怎麼能期待治標會用力。
(警察開違停通常都沒績效,或者效益極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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