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記者李宜秦/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網提案「恢復紅黃線違停檢舉」 交通部駁回:民怨過多偏離立法目的
: 4.完整新聞內文:
: 檢舉魔人太多,交通部修正《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限縮檢舉項目,如紅黃線違停在未嚴
: 重影響交通安全秩序情況下,就不可舉發。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恢復所有
: 靜態違規,交通部今日表示否決,並指出,惡意檢舉過多引發民怨,偏離原立法目的,且
: 針對不在列舉項目,仍可撥打110請員警處理。
: 立法院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第七條之二以及第八十五條之二,交
: 通部羅列46項違規樣態,並擬定民眾若檢舉一案,違規時間若未超過6分鐘,或未經一個
: 路口以上,僅限舉發一次不可連續舉發。
: 根據交通部提出的46項開放民眾檢舉項目中,「動態違規」項目包括高、快速公路不當駕
: 駛及裝載,如未保持安全車距、未依規定變換車道,以及連續按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
: 迫使前車讓道等;亦包括不當駕駛行為如危險駕駛、兩車以上競駛等樣態。
: 「靜態項目」縮限於路口、行人穿越道、人行道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等違規停車。
: 包括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違規臨時停車,違規併
: 排臨時停車,以及佔用身障停車格等。另外,紅黃線違停只要沒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秩序,
: 就不能逕行檢舉。
: 有民眾不滿修法,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恢復《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民眾得舉發
: 所有靜態違規」,交通部表示,該規定立法目的為減少警力消耗、讓違規者能夠有所警惕
: 及避免不必要之警民衝突,然而現今行動裝置普及,惡意及報復性檢舉過多,已引發眾多
: 民怨,偏離立法目的。
: 交通部表示,本次修法並未限縮民眾檢舉權利,針對不在列舉項目,民眾仍可透過撥打
: 110請員警到場處理,以維護交通秩序,該部將持續會同內政部警政署關注未來法規施行
: 狀況,並適時檢討相關規定,爰民眾提案暫不參採。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325/2216040.htm
: 6.備註:
: 「民眾仍可透過撥打110請員警到場處理」
: 這可是交通部說的喔,大家都聽到了
: 知道以後該怎麼做了吧
所以說中華民國不是法治國家
違法停車不開單,因為會引起民怨
反正被違法停車害死的不會說話,就沒有民怨
活著的人才重要
死了的不重要
別忘了,台灣車禍基本就是55開
不管你多有理,永遠有"應注意而未注意"這霸王條款保護犯錯的
"我犯錯又怎樣?你自己不注意的"
違停不開單已經違反法治國家的定義了
你說警力不足,好
人民幫你開單
ㄟ嘿,不要
因為那些違停畜生會生氣
違法的比較大聲,守法的被政府綁手綁腳
還敢說自己是法治國家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