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雄食品公司「過期米賣兒童之家」!廚師崩潰離職:上

作者: topic21000 (topic21000)   2022-03-26 20:50:22
內文43,
小弟有朋友是從事團膳業者
有件事情很好笑
目前政府對過期食品罰則很嚴
只要衛生局來稽核查到就是最低6萬,最高2億,通常大部分聽到就是罰6萬啦!
問題來了,這條法律立意是很好,但是最低罰則一點彈性都沒有。
一家食品廠那麼大,食材那麼多,有時難免會有一包兩包不小心放過期。
的確管理不到位可以罰,但是隨便一包就罰6萬也是很機車,因為很多小工廠/餐廳一個月有
沒有淨利10萬都有問題,隨便一抓連勸導單都沒有直接6萬。
如果沒有上新聞,加上業者關係良好的話,有些“蓄意”用過期品,可能跟那些不小心一包
兩包過期的業者是一樣罰6萬的。
假設有些人是蓄意使用過期產品跟從中得利,跟不小心一小包過期的一樣罰6萬,合理嗎?
至於以新聞這個案例來說,這是上了新聞才可能會罰比較多,後續如果記者沒有追,罰款金
額可能......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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