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bytbytby (新北居留者)》之銘言:
: 1.媒體來源:中時新聞網
: 2.記者署名:廖旼謙
: 3.完整新聞標題:
: 空姊見金城武喜要簽名 落地後遭投訴拍影片取暖網反應一面倒
: 機抵達地面後,他扭頭就向乘務長投訴,用日語表示不快,表示兩位同事已經打擾到他的休
: 息了。
金城武: 非工作中還要服務空姐
公司方: 公司付錢讓空姐工作中跑去要簽名
名人都知道搭乘我們班機有機會被要簽名
與其說服務至上,不如說簽名至上
空姐: 欸有金城武耶! 他在幹嘛? 他在休息。那我們趕快去找他簽名!
莫非金城武要直接拒絕或發飆、這樣後續的客訴比較合理,
至少不會被說雙面人,表裡一致,沒要到簽名感受較好?
整件事<金城武為人> 跟 <要簽名> 就是兩回事,
難道"因為他同意簽名" 因此就不該客訴對方?
我反倒覺得金城武這件事情上面,就事論事,
(客觀說笑著簽名也只是空姐方的說詞,誰知道是不是皮笑肉不笑的那種?
換作是一般人非工作中被打擾會開心?)
我對妳態度ok,不代表我認同你工作中要簽名的行為。
兩件事硬要扯一起
沒義務幫簽名的人,幫了之後還因為幫忙而被說雙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