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
我剛剛查了一下判決書 發現這個人蠻好玩的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0 年度勞訴字第 165 號民事判決
https://tinyurl.com/y6yyu26j
「因原告身體(尤其臉部)以及視力(單眼弱視)均有嚴重的缺損,就經常對原告施以
(嘲)諷、怒罵及言語動作挑釁,甚至有嚴重之性別歧視之挑釁行為,使原告人格及尊
嚴受損」
這個是原告主張的部分,所以他在去年上半年衝進辦公室把他主管的眼鏡踩爛再對他潑水
然後又跑去對他丟玻璃水杯
不過用這個人的名字再查一下其他判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0年度簡字第3547號
https://tinyurl.com/3ppmn53e
在捷運站搶走一個女生的手機
被告主張「是因為告訴人緊貼著我,又做出搔首弄姿、露大腿的挑釁行為,而且她褲子穿
的很短,我覺得很不舒服,所以才把她的手機拿走,提醒她不要這樣做等語。」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0 年度交訴字第 32 號刑事判決
https://tinyurl.com/ya4dfy2f
把停等紅綠燈的機車騎士踹倒之後烙跑
被告主張「告訴人騎乘改裝車輛在早上上班時間車流量很大的時候,在路上危險駕駛,排
氣管聲音很大,不符合善良風俗,我認為不是沒有人攔檢告訴人就可以為所欲為,所以我
為了警示告訴人,才輕踹他的機車,告訴人沒有受傷,因為我沒有碰到他的身體,告訴人
倒地後又立即起身,所以不算是倒地云云」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0 年度簡字第 3261 號刑事判決
https://tinyurl.com/ycy2uy7x
對懷疑被跟蹤的女生說妳白癡喔
被告主張「是因為告訴人穿著樸素,卻突然露大腿給我看,我覺得這種行為就是白癡,我
是反應我當時的情緒,覺得對方太離譜等語。」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0 年度簡字第 3806 號刑事判決
https://tinyurl.com/3dy3bk54
被警察開單之後暴怒對警察狂噴三字經 還說要處理他們
被告主張「因為我覺得員警都藏匿在不重要且容易違規的地點進行取締,而且我懷疑員警
私下跟蹤我並以通訊軟體聯繫彼此,試圖增加我違規被攔檢的機會」
看完以上判決 我發現一件事
這個人都剛好是住在前鎮 主張也差不多爛到笑
希望這台電老兄應該不會剛好是同一個人
應該不會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