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蕭雅娟
3.完整新聞標題:
前法官遭檢舉受招待買春 1千5百萬財產不明獲判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士林地方院院民事庭前法官陳梅欽,遭控涉嫌不實申報加班費,被檢舉受律師招待買春、收
受賄賂,還有1537萬餘元財產來源不明,遭依貪汙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起訴。士林
地方法院今下午5點宣判,陳梅欽無罪。
陳梅欽2020年底遭起訴,陳在擔任法官期間,從2012年開始多次被檢舉私下接受律師招待買
春、收受賄賂,2017年12月年廉政署立案調查是否涉嫌貪瀆,查出從2012至2018年間,彙整
陳梅欽及他妻子的帳戶,發現2人名下帳戶有178筆來源不明現金匯入,共計1537萬200元。
檢方認為,陳有可疑財產未誠實合理說明,與擔任法官的俸給顯不相當,依照貪汙治罪條例
財產來源不明罪嫌起訴。
今年60歲陳梅欽審理時否認犯行,他供稱,法官薪水年薪至少2百萬元,加上天母房屋出租
所得、照顧父母胞兄每月給6萬至10萬元等「6年收入至少有3207萬元,遠高於檢方起訴內容
」,公訴檢察官當場反駁「又不是在討論投資理財」
2018年5月間,陳遭控詐取6136元加班費。陳梅欽辯稱,士林地院加班只能領9千元,他一次
報領、便宜行事,民事法官都知道實際加班時數,遠出過可申領的加班費,無詐欺意圖。
陳梅欽曾在開庭稱,被案件折磨多年,被搜索當天就已經交代「拿銀行的存款去還貸款」、
「現在才知道當事人心理煎熬,若有罪就該死,但真的不要用冗長的司法程序折磨人」
陳梅欽曾就讀陸軍官校二年制專科班,服役8年半退伍,考上輔大法律系,司法官訓練所33
期結業。2005年陳梅欽被檢舉性侵女網友,經司法院調查,陳以結婚為由,和2名女網友發
生親密關係,涉嫌對1名女網友襲胸,在「男蟲黑名單」網站上被討論,不過沒有人出面指
控性侵,陳刪除電腦資料,無法確定事實為何。
陳遭列管後傳出應酬風聲,司法院陸續接獲檢舉,2017年12月起2個月間遭拍到應酬18場,
涉嫌浮報加班,領到6千多元加班費。
陳梅欽2018年8月3日辭職,2019年6月遭司法院職務法庭判決免除法官職務,但可轉任法官
以外職務,他轉任律師後,律師懲戒委員會2021年12月間決議,陳梅欽停止執行律師職務,
律師工作飛了。
士林地方法院今宣判,陳梅欽遭訴貪汙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判處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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