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sokami (無名行者)
2022-03-31 12:24:17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記者柯毓庭/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收賄喬違建 民進黨籍新北議員陳科名一審判7年6月
4.完整新聞內文: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陳科名涉嫌收賄50萬元替違建廠商關說,去年8月
被新北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今新北地方法院宣判,認定陳科
名收賄20萬元,依貪污治罪條例處有期徒刑7年6月、褫奪公權3年,
剩餘30萬元則因罪證不足諭知無罪。
深耕新莊地區的四連霸議員陳科名2019年被指控收受建商1307萬元賄
賂,替建商關說,去年4月被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判決有期徒刑10年8
月,陳上訴,目前案件仍在高等法院審理。去年8月,陳科名又被檢
方查出曾分兩次收受違建廠房的許姓業者50萬元,向違建拆除大隊施
壓。陳科名否認收賄,稱許姓業者都是跟服務處王姓秘書接觸,他並
未涉入;檢方不採信其說詞,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陳科名。
合議庭審理時,陳科名在法庭上依舊喊冤,否認犯罪。但合議庭認為
陳科名在偵查時已承認有受許姓業者當面請託,與王姓秘書證詞,卻
在審理階段又否認。另合議庭發現許姓業者曾在拆除大隊暫緩拆除、
卻又寄拆除通知給他後,致電友人抱怨「擔憂陳科名再度向我索賄」
,被調查局監聽錄下,且該筆資料還被許姓業者的妻子記錄在帳本上
,以此等證據認為陳科名確實有收受行賄20萬元。
合議庭審酌陳科名身為新北市議員,應遵守法律、廉潔自持,卻為謀
求私利行賄,且犯後矢口否認、未見反省,依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
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7年6月、褫奪公權3年,並沒收不法所得
。
被檢方指涉另筆收賄的30萬元,合議庭發現證人許姓業者針對此部分
的證詞有諸多矛盾處,且許姓業者證詞與其妻帳本記錄有所出入,因
此認定罪證不足,諭知無罪。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205430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