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22年4月1日
2.記者署名:
張文川
3.完整新聞標題:
阿兵哥摸黑非禮嫂子 一句話露餡判4年
4.完整新聞內文:
屏東縣劉姓現役軍人,4年前受邀替同鄉男性好友慶生,酒後竟溜進對方臥室矇住友人妻子
眼睛試圖性侵,友妻原本以為是丈夫而未反抗,直到劉男突然說「大嫂,妳要不要知道大哥
的一些秘密?」才驚覺不是老公,把劉男推開喝斥,劉男落荒而逃;二審依「現役軍人侵入
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將他判刑4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劉男犯案時已入伍服志願役士官8年,案發後已退伍,與被害人夫婦是從小就認識的同鄉。
判決指出,2018年9月22日晚間應邀至好友家喝酒慶生,喝到隔天凌晨3時許離開,竟又偷偷
潛回屋內,摸進友妻臥房內,利用伸手不見五指的漆黑場景壓住酒醉睡在床上的友妻狂吻,
以一手摀住她眼睛,另一手撫摸胸部、下體,小美以為是老公尋歡,半推半就沒有全力抗拒
。
劉男以為求愛偷吃大嫂成功,竟得意忘形問道:「大嫂,妳要不要知道大哥的一些秘密」人
妻瞬間嚇醒,馬上用力推開將劉男大罵「你知不知道我是誰?」、劉男則回「我知道你是大
嫂」、「讓我X你」,不願意臨陣退兵,友妻堅守不讓,怒斥:「你趕快出去我房間,我不
想再看到你,我小朋友在旁邊睡覺」,正色厲聲將劉男趕出家門。
苦主丈夫事後找劉男出來談判,承諾「你承認,我可以撤告」、「我也不會多講你一句,這
是你嫂子,我們一起長大,我們看著你長大,為什麼要這樣子?」,劉男則回「這個事情真
的不能原諒嗎?」,被錄音成為鐵證,劉男也曾和父親一起去向夫妻賠罪,但未取得原諒。
劉男在法院審理時否認非禮友妻,屏東地院法官根據人證、物證,認定劉男犯行構成犯罪,
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
二審高雄高分院改認定劉男性侵未遂,改依現役軍人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論罪,刑期維
持4年,痛批劉男為逞一己私慾,漠視被害人意願性侵,導致她身心受創,情緒低落焦慮,
須就醫治療,劉男犯後狡辯,態度不佳,未爭取諒解,量處4年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
駁回劉男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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