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過了10年,出現了讓人可能變喪屍的病毒
,有的不會吃人,只會漫無目的地到處行走,
但有的會攻擊人或是噬咬動物及人類,
最嚴重的等級是以人為食物,但個數極為少數。
雖然有疫苗,可是同樣的事情發生:
為了圖利,生技公司製造效果不好的疫苗,
僅對前兩種等級的喪屍病情有效,且索價昂貴,
國外雖然有高等技術生產治療力更好的疫苗,
可是被阻擋在門外。
喪屍病毒不是由傳染產生,是不定期的偶然的
在不特定人突發,任何你的親人都有可能發病
開始成為喪屍,但過程緩慢,約需要經過數個月。
然後假設這時候國內要投票進行法案,
「要與喪屍共存或者清零呢?」
如果共存警察遇到喪屍通報將只會讓那些人
集中管理(嚴重等級者)或是特定追蹤;
如果共存則會帶著這些感染的人進行銷毀。
你會選擇希望與喪屍共存或者清零?
有沒有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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