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u (chu)》之銘言:
: 1000萬房子 一年收1.2%
: 一個月繳一萬
: 屋主是不是可以把每年繳的12萬稅金,很合理的加價賣
: 例如賣個1200萬
: 如果出租的話 現在一個月租3萬,就加價租4萬
: 感覺是各拼GDP的方法 大家說對不對
: https://i.imgur.com/AnVLqGk.jpg
現在投資客就是這麼幹的
自己要的淨利先抓好
例如這間要賺200萬 300萬
其他規費 稅金 房地合一 房貸本利 管他怎麼算
稅金怎麼調漲 房貸利率漲了多少
往售價上疊加就對了
假設1年後才賣出去 被多課了12萬稅金
1年後售價就在往上加12萬
餐飲店在成本上漲初期
搞不好還自己吞一點點成本
反觀炒房 完全不用擔心 沒這個問題
好房 不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