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資深館粉 八卦版公道伯大B哥
大家清明節快樂 久久沒出現 來更新一下
https://imgur.com/bsEnFx9
https://imgur.com/uwEdSy7
懶得看照片的 容我稍微翻譯一下
原告 Emma
被告 陳之漢
因原告提起民法184 195訴訟 台北地院經審查被告須賠償原告十萬元整
至於先前的戰績表在這 大家可自行翻閱XD
https://reurl.cc/xOy3ne
https://i.imgur.com/MPWx0bH.jpg
上圖此人為成吉思汗電商部設計師主管(四月已離職)
麻煩各位弱智館粉看清楚!!第二段話!!!
甘霖娘 我去年爆料的時候你們這些狗嘴是怎麼說的
在那邊說我造謠 瞎掰 結果現在咧 !!!
幹 全部給我出來道歉喔 !!!!!!
最後三重館事件 我只能說你們活該死好
去年林北就發文提醒你們了 要退快點退
現在兩邊都進入司法程序 是要我表達啥意見??
真的見識到 甚麼叫做被賣了 還幫忙數錢的館粉
還在那邊扯我是三重館股東派來的 寶和會派來的 整天在那邊抹
我再重申一次 這些狗嘴鄉民就繼續在PTT抹沒關係
已經有一個館粉book5566嘴了我半年 最近被桃園地檢署移送
你們要留證據讓我告 吃上刑事 民事官司讓我領年終 我很樂意XD
有時候想想你們這些館粉真的很可憐
為了主人棒打出頭鳥 結果被告了 吃了官司 留了前科 人家連甩都不甩你
好久沒發錢了 來發點錢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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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隨機發四百位 要留啥都可ㄧ 統一週末前發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