ㄟ 等等 這傢伙的腦袋沒問題嗎? 一個有常識的人都不會幹這種事吧!
不過s飯店的員工 你.......唉
法律常識真的很重要
入侵住宅 一條
搬走他人財物 算偷竊 一條
教唆他人犯罪 又一條
好像全部都是刑法耶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
千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 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
假如有很多人幫他搬 是要數罪併罰 還是一罪一罰呢?
說不定還能再加個 恐嚇...
情嘞慣犯 應該不犯法啦 頂多吃個保護令
再加上他是歪國人
被判有罪 鐵定會被驅逐出境
484該有人準備撿便宜去收購他家的飯店了? 精華地段 價錢應該不錯吧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