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老翁感情生變 寄女友裸照討債 判拘50天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新北市一名7旬彭姓老翁因不滿陳姓女友借錢不還,竟於前年6
月間共寄送三次信件恐嚇女友,其中兩封還附有陳姓女友裸照,並揚言要將裸照交給妻子
,對陳女提出妨害家庭告訴。陳女心生畏懼,對彭翁提告。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彭翁
觸犯恐嚇危害安全等三罪,分別判處拘役35天,應執行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
檢警調查,彭翁與陳女原為男女朋友,後來因金錢借貸問題鬧得不愉快,彭翁多次向女友
索討30多萬元欠款未果,且對方均不予聯絡,竟於前年6月上旬將附有6張陳女裸照的信件
,放到陳女家中信箱,信件內容則載有:「妳自拍給我的那些裸照什麼禮物驚喜的交給我
老婆來告妳妨害家庭當證物」、「如果妳還是置之不理,也沒解開封鎖我的臉書去看LINE
的話,那妳下次收到的就不是掛號了,應該一定是法院的傳票了…」等語,甚至要將裸照
寄給陳女兒子。
同年月10至18日之間,又寫下「我會把妳的裸照交給我老婆做妳破壞家庭妨害婚姻的證物
,然後再發布於臉書」等文字的明信片,寄到陳女家中,讓收到明信片的陳女心生畏懼。
彭翁眼見討債未果,又於同年月21日寄送夾帶裸照的信件給陳女,再次揚言要妻子對她提
出妨害家庭、破壞婚姻告訴,還要洗幾百張裸照發送出去,並將照片PO在其兒子臉書上。
彭翁向檢察官承認有寄信給陳女,但否認有恐嚇意圖,只是要對方出面來處理債務而已。
檢察官偵訊後,認定彭翁前後3次恐嚇陳女,已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且犯意各別,請法
官分論併罰。
審理時,彭翁則向法官承認自己有罪,但是因對方拿走她的30多萬積蓄後,就封鎖所有的
聯繫管道,沒有辦法找到陳女,才會寫信給她;而30多萬借給陳女後,自己生活也產生困
難,不過犯案後覺得後悔,以後不會再去打擾陳女,錢也不打算要了。
法官認為,彭翁已經70歲謀生不易,考量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其不富裕的家境後,
依恐嚇危害安全等三罪,分別判處拘役35天,應執行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2
年。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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