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差了
等到忽然醒過來
發現房東已經可以合法對我們進行強制執行了
以下的說明以判決書為證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efaulte.aspx
對於先前狀況有興趣的
可以來我們粉絲頁看我們的門禁戰記
原本還想著未來還有十年得在這個位置繼續做生意
所以對於房東小心翼翼忍讓委屈的
但是很簡單的一庭告訴加上一紙判決
建設公司就輕鬆地把租客努力多年的努力收歸己有
令人想不透這到底是怎麼會變成這樣的
我的房東
兩個未滿18歲的建設公司第三代
在105年底繼承了第一代建設公司老闆贈與的四戶房屋
這兩個小孩房東
擁有了這四戶房子
每個月月租金新台幣245,830元(新台幣不是美金)
約定好每年年給予一整年的支票
只是我們的公司不夠大
一整年的支票給的不夠齊
也得要開完一本才能再跟銀行拿下一本
因為見識淺薄
當建設公司通知我們房東換人了我們欣然接受
當建設公司通知我們支票不能蓋禁止背書轉讓
我們也是欣然接受
而且不敢多問什麼或者質疑什麼
一切的一切都配合他們的要求
只期待能夠在漫漫長長的16年租約中
讓我們好做生意一點
從結局看來這個終究只是夢想
畢竟我們感受到的是從第一天到第七年
建設公司始終不變的就是想要我們捲鋪蓋走人
跟建設公司從營業第一天始終溝通不了的
就是一個最基礎的門禁卡的問題
建設公司房子不賣
囤著
根據他們的說法是
反正我們有錢沒貸款
囤100間我們也沒壓力
帥!!
房子不賣手上有的房子又遠遠超過合建地主的
於是建設公司全體成員
剛剛好搖身一變變成一整棟大樓的全體委員
今年媽媽當主委大兒子當副主委二兒子當監委
明年大兒子當主委二兒子當財委
反正大致依此類推
角色扮演大家輪流當
他們其中一項工作重點就是
杯葛住戶跟租客門禁卡的遊戲
這一項是重點中的重點
請看我們粉絲頁的門禁戰記
少東說
只要大門有顧好
房子就會賣得很好
建設公司全體成員心裡的os應該就是
但是就是因為你們旅館害我們大門顧不好
所以房子賣不出去都是你們害的!!!!
所以我們提出了對於門禁卡的訴訟
第一次第二次申請門禁卡的假執行
被法庭駁回
因為法庭認為
你們已經這麼久都沒有獲得門禁卡還是可以營業
所以並沒有獲得門禁卡的必要!!!!
正式進入告訴之後
這位法官希望我們租客跟建設公司組成的管委會和解
法官要求管委會給我們60張門禁卡
但是管委會要求我們簽切結書不准做防疫旅館
但是也必須要同意全部使用管委會的門禁卡一張800元
不得私自複製卡片
我們就納悶
現在就是一個疫情大爆炸的時刻
沒有人敢跟想出門玩
所以給我們的門禁卡
可能實際上一天也用不太到幾張
因為就沒人就空城阿
一張成本10元不到的門禁卡
硬是要收一張800元的製卡費用
而且管委會一樣要求第一次住宿的客人
無法自由進出保全一樣不能幫忙
還是得要我們櫃台自己下來帶客人
過去是保全全部不可以幫忙
被抓到幫忙旅館感應旅客電梯進出一次罰3000
所以過去一天要上下數十次數百次是常態
(所以說起來實際是對於經營沒有半點幫助
人力成本依然墊在那裡)
不過
能獲得門禁卡這檔事
已經是我們經營了五年六年的最大夢想
再怎麼令人十分不滿意
但是聊勝於無
建設公司組成的管委會
用門禁卡來杯葛我們的生意的這檔子事情
總算暫時告一段落
接著
我們的小孩房東的爸爸
也就是第二代少東
想出了新玩法
因緣際會之下
我們在2019年換了會計師
所以在2020年開始我們要繳交發票給房東時候
會計師跟我們說
支票不能不蓋禁止背書轉讓
但我們跟會計師說
房東這邊非常堅持我們不可以蓋禁止背書轉讓
會計師說還是得蓋
否則之後會有產生麻煩的空間
沒錯
蓋了禁止背書轉讓的印章以後
果然產生了麻煩的空間
甚至麻煩到我們一整間旅館都要被沒收了
是這樣的
我們把蓋好禁止背書轉讓的支票
拿去建設公司交給建設公司的會計
也就是第二代少東的阿姨
董事長的妹妹
她當機立斷的說
蓋了禁止背書轉讓的支票我們不收喔
請你拿回去重新給我們沒蓋禁止背書轉讓的支票
會計師已經再三跟我們提醒
不要做出讓自己權利受損的事情
但交給他們不蓋禁止背書轉讓的支票
又是他們的唯一要求
於是我們問了律師要怎麼辦
律師跟我們說
一般這樣的狀況
我們會採取提存到法院請他們來領
提存租金到法院他們的帳戶內等同於繳交給了他們
於是我們也就遵循律師的指示
一個月又一個月的提存
當然這段時間全世界的武漢肺炎已經鬧得如火如荼
我們這種沒有資金的小旅館
永遠都在垂死掙扎中
提存到11個月的時候
我們收到了兩個小孩房東跟他們父母給我們的起訴書
原因是因為他們已經超過兩個月沒有收到租金
所以希望法院幫忙認證我們租客方違約
接著
在這漫長的開庭期間
我們得知的訊息有以下幾個
1.小孩子跟媽媽在美國爸爸在台灣
2.小孩子沒有戶頭
3.小孩子如果要戶頭要爸爸媽媽小孩一起辦理
4.因為小孩子沒有戶頭所以領不到法院提存的租金
5.因為小孩子已經超過兩個月以上領不到租金所以
兩個小孩子房東跟他們爸爸媽媽一起認定我們違約
6.因為房東認定我們已經違約
所以他們請求請法院認證我們違約
7.法官從第一庭開始就嚷嚷著不知道怎麼判
到倒數最後一庭都還嚷嚷著
8.法官問我們房東跟房客我們:你們是不是有什麼糾紛阿
9.法官幫我們想了最簡單的方法
就是你租客直接用現金繳給房東租金不就好了
10.但我們看了小孩子的台灣網球巡迴賽積分
明明人2020年4月前人都有在台灣
11.我們說願意出機票以及旅館隔離費用
請求房東回來辦帳戶
12.法官說你不能違背別人的意願逼別人回來辦戶頭
13.我們律師請求查閱小孩子到底有沒有帳戶
14.法官在打了一年半的官司後
忽然想到可以查帳戶這件事情
15.於是幫忙調了其中一個小孩房東的帳戶
16.不調帳戶還好跟銀行調了帳戶以後
銀行的回覆是有帳戶
17.於是法官根本不理小孩子到底有帳戶沒帳戶這檔事
18.以我們租客在要給房東的支票上
蓋了禁止背書轉讓的印章為依據
判定違背與房東默示不蓋禁止背書轉讓的支票
作為繳交租金的既定方法
19.所以在法院提存了逼近六百萬的租金被法官判定無效
20.法官也幫忙認證了我們租客違約
所以要付1.5倍的違約金5%的延遲利息
21.小孩房東可以隨時對我們公司進行強制執行
22.要免除假執行我們必須要提供18,231,720
以及11,267,880預供擔保可以免除被假執行
23.所以最後我們沒有帳戶的小孩房東
直接對我們進行強制執行了
24.我們帳戶被凍結設備接下來也會被貼封條
25.我們不得不說對對方律師確實佩服的五體投地
26.以我們的理解建設公司在我們旅館開張的第一天
其實就後悔把房子租給我們了
27.但最近看樣子建設公司是有想要努力地賣掉房子
28.他們想要努力賣但畢竟還卡著如毒瘤一樣的萬惡旅館
29.目前看來要賣得好得先把萬惡旅館給庖除
30.但是不是把毒瘤一般的萬惡旅館給庖除了
就能賣得好也未可得知
31.建設公司董事長也就是我們小孩房東的阿媽
曾經來開過一次庭
32.看到我以後嚷嚷著:張醜醜你以前很乖的怎麼變成這樣
張醜醜我說:因為門禁卡
對方律師看到他們大老闆今天有出場也強力回擊:
阿門禁卡不是給你了
張醜醜我:七年
大老闆宣布了他的想法:反正現在外面狀況也很差
你們就收一收就好了
當然我們跟建設公司的糾葛可能不只這一場
說起來還真的發生了五花八門的糾葛呢
我們也莫名其妙走到了如今這個局面
加上法院幫忙了兩個未滿18歲的小孩房東認證我們必須離開
律師還說不能凍結強制執行
所以我們只能按照著判決被執行
我們把我們的故事提出來給大家看看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