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新聞網2022年4月6日
2.記者署名:
王志弘
3.完整新聞標題:
醋男砍他頸部血狂噴 惡行曝!檢察官竟說:沒殺人犯意
4.完整新聞內文:
驚悚街頭喋血!台南19歲高職生因女性友人求救「被前男友跟蹤」,他義氣到場載人,孰
料,遭前男友遷怒持利刃割頸43.5公分,皮開肉綻、鮮血直流,醋男甚至冷血開直播嗆聲
:「這個人被我砍,整包衛生紙送給你啦!」高職生全身染血送醫縫合百針才保住小命;
全案依殺人未遂罪移送南檢,檢方卻以難認有殺人犯意,沒傳訊當事人就聲請簡易判決,
未提起公訴,家屬難以接受「殘忍暴行可以罰錢了事,司法怎麼了!」
被害高職生臉部、頸部、耳朵、頭部均刀傷,就醫時鮮血仍狂噴,整件衣服紅通通,怵目
驚心;經醫師診斷,頸部刀傷達43.5公分,且皮開肉綻,至於左臉4公分、右耳2公分、頭
部1.5公分撕裂傷。
影片顯示,醋男與前女友在路邊談判,醋男問高職生:「你叫甚麼名字」、「今年幾歲」
,高職生說:「不關你的事!」醋男不罷休問:「你跟她(女)之前認識嗎?」高職生要
他不要管。
醋男竟揮拳動粗,雙方扭打約一分鐘,被害人滿臉是血,也染紅醋男的白帽T,期間,高
職生痛苦求救:「ㄟ,幫我叫路人!」女方則嚇到哭泣向路人求救「可以幫我嗎?」兇嫌
這才停手,轉身反嗆女子「是妳先開始的,如果見面就不會發生了!」
這起驚悚街頭喋血事件發生在2月23日晚間6時許,檢警調查,嫌犯鄭姓男子(20歲)因不
滿前女友何姓女子,欲搭高職生的轎車離去,持剪刀遷怒高職生,兩人發生拉扯、扭打,
導致高職生頸部、左臉、右耳、頭部共四處撕裂傷。警方到場逮人並起出做案剪刀,訊後
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南地檢。
被害人是年僅19歲的高職生,接受《蘋果新聞網》記者獨家採訪,回想遇害過程至今心有
餘悸,「我沒挑釁,他(指鄭姓兇嫌)刀子就揮舞過來了!」
他說,因為女方慌張來電說被前男友跟蹤,接連拜託兩次,他才心軟開車去載人,一到場
就看到女方神情惶恐,急忙上了他的車,但遭前男友一把抓下車。
他隨即報警並開手機錄影蒐證,勸說:「不要動手用講的」,想不到對方過來探問「幾歲
?什麼時候認識的?」冷不防先揮拳再持刀攻擊。
鄭姓兇嫌行兇後,高職生滿身血痛到蹲地,豈料鄭又逼近,開手機直播:「這個人被我砍
,整包衛生紙送給你啦」。似無悔意,態度冷血。
高職生表示,當下覺得脖子劇痛,請女方拍照才發現傷勢嚴重,「一大條,從左臉割到右
下顎,血流不停」,幸好救護車很快就來了。
其頸部傷痕長43.5公分、寬1至2公分、深0.5公分,醫生縫了三、四個小時,至少上百針
,對他說「暫時沒事了,再深一點很難講」。
警方將全案依殺人罪移送,高職生卻遲遲等不到庭訊,直到3月21日接到檢方寄來的「聲
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內容指,被害與告訴人素不相識,未對告訴人身體致命部位造成嚴
重損害,在未有人上前制止下,被告見告訴人退後未續行攻擊,難認被告基於殺人犯意而
犯行,核與殺人未遂之構成要件不符。
高職生的父母得知嫌犯僅涉普通傷害罪,未被提起公訴,更可能獲輕判「繳納罰金沒事了
」,感到氣憤難以接受。
「兒子只是運氣好,沒傷到要害!」被害人父親說,兒子臉、頸都留下不可抹滅的疤痕,
對父母而言更是心痛,「傷那麼深那麼重,下手那麼兇(殘),卻被檢方認為獨立性極為
薄弱,令人很不服氣。」
南檢對此表示,傷害和殺人的判斷,根據個案所有主客觀事實,本案檢察官已把判斷依據
敘明在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律師嚴奇均表示,傷害罪可處5年以下、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可處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殺人未遂與殺人罪刑度相同,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
刑,但法官判刑時得依法減輕。
嚴奇均說,本案檢察官應該是認定加害人涉及普通傷害罪,依法可得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
刑,讓法官毋須開庭即可作成判決。即未提起公訴,被害人也無法在庭上攻防或陳述意見
。
法界覺得檢方審理似乎有點草率,某律師說,加害人持易奪命的利刃,朝易致命的頭、頸
部攻擊,卻和「拿棍棒打手腳」適用同樣法條,檢察官的心證認定難免惹議。
另有律師說,傷害罪程度認定沒有通案標準,但此案明顯和一般傷害不同,檢方也可依傷
害提起公訴,由法官審理判定,較為妥適,「聲請簡易判決,恐侵害被害人權益。」
母親也說:「難道要人怎麼樣了,才會受到重視嗎?」兒子義氣助人,無辜遭割頸一大圈
,卻未獲司法公平公正對待,「(嫌犯)至少要有悔過,要有該有的懲罰吧!」現在的結
果,誰敢做好事?自掃門前雪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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