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炒房最高可罰5000萬!行政院明擬修正《

作者: sanshin (三振)   2022-04-06 20:32:45
: 此類例外情形,官員舉例,若在「簽約後」,若遇到「重大變故」導致無力繳款,例如可能
: 失業、家人生病、發生意外等,導致對家庭經濟重大影響,因此「無力繳款」,滿足上述三
: 要件的情形,就不禁止。
炒飯最重要就是買低賣高
除外條款為什麼不加一條低於購入價呢?
還是因為失業,所以忍痛加兩百萬賣
這樣就能合理炒房了?
是不是我要賣之前,去應徵小七
然後曠職被開除
就能加價賣了?
作者: alog (A肉哥)   2021-03-11 02:33:00
《孓孑子孓孑子》 划龍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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