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炒房最高可罰5000萬!行政院明擬修正《

作者: fgf (今年不太冷)   2022-04-06 20:40:42
打炒房根本沒打到重點
我提出一個概念
新的,比二手貴,大家都能接受
套用在所有東西基本上都是適用
用過的本來就會比全新的還便宜
舉凡你買遊戲片、摩托車、甚至汽車,中古的一定比新的便宜
強制用在房子就合乎邏輯了
新建案最貴
轉一手就要便宜點
再轉第二手就更便宜
簡單說就是越賣越便宜的意思啦
中古的當然要比新的便宜,這邏輯很健康啊
直接修法,房屋售價"不能高於購入價"就好了
這摸簡單怎沒人想到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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