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炒房最高可罰5000萬!行政院明擬修正《

作者: hstf (馬刺贏球就是爽\⊙▽⊙/)   2022-04-06 21:54:04
笑死人
檢舉獎金多少? 一百塊嗎?
檢舉機制是什麼? 誘因高嗎?
最高五千萬,真的會罰到五千萬嗎? 有的話再告訴我喔
而且沒有設最低多少,看來也可能只有摸摸頭而已
還有例外條款
有能力買房就要有能力能賠償啊
有用嗎?
※ 引述《dann255181 ( )》之銘言:
: 炒房最高可罰5000萬!行政院明擬修正《平均地權條例》
: 聯合新聞網 經濟日報 記者鄭鴻達/即時報導
: https://reurl.cc/X47mej
: 行政院會明(7)日將討論、修正《平均地權條例》,重點包括將禁止預售屋換約轉售,但
: 也將新增「重大變故」等例外條款;對於炒作哄抬,雖拿掉最高三年有期徒刑刑責,但最重
: 仍可開罰5,000萬元罰鍰。
: 為遏止炒房,內政部去年底提修《平均地權條例》,五大重點包括全面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
: ;嚴懲炒作最高處三年有期徒刑或併科5,000萬罰金;預售屋解約須30日內申報登錄;私法
: 人購屋將首採許可制,五年內不得移轉;建立檢舉獎金機制。
: 其中原草案動用刑責,對意圖影響交易價格、製造熱銷假象及壟斷轉售牟利等不動產炒作行
: 為,造成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不安等而損及公眾或他人情形者,可關三年、併科罰金5,000
: 萬元的嚴懲炒作條款,引發立委、業界質疑。
: 經過搜集各界意見,以及行政院與民進黨團多次溝通後,確立最後行政院版本將嚴懲炒作條
: 款的刑責取消,改採行政罰,最高可罰5,000萬元罰鍰,同時也明確規範不動產炒作的定義
: 。
: 對於各界關注的預售屋禁止換約轉售,官員表示,原規定除非是買受人配偶、直系或二親等
: 內旁系血親才能,不過也新增「經內政部公告情形」,可例外允許轉售預售屋合約。
: 此類例外情形,官員舉例,若在「簽約後」,若遇到「重大變故」導致無力繳款,例如可能
: 失業、家人生病、發生意外等,導致對家庭經濟重大影響,因此「無力繳款」,滿足上述三
: 要件的情形,就不禁止。
: 至於產業界關注的私法人購屋許可制會,官員表示,私法人購屋因須提前申請預審,只要有
: 正當性,都不必擔心,此機制和陸資來台購置房地產有同樣程序,也已有許多經驗與流程可
: 參考。
: 根據草案,私法人包含一般公司、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公益法人等,並排除相關政府機構
: ;許可用途原則包含員工宿舍、長期出租經營、都更危老重建等使用,或其他經允許項目,
: 目前並未區分成屋或預售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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