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先秀胸肌讓她戳 再伸手進她胸罩「摸回來」 判刑6月
: 2013被摸,2014Po文在臉書,2020正式提告。
本魯很老了
但本魯國中時代
大概20年前
跟女同學打鬧的時候
有摸過女生的奶子
但沒有像這新聞這樣伸進去摸
是隔衣服摸
如果我哪天突然收到傳票
被告性騷擾了
那我該怎辦
說忘記了嗎?
說沒這回事嗎?
可是其他人怎都不這樣說?
還有
大約十年前
國中畢業後很久之後有開同學會
那時候我去高雄讀書
被我摸奶子那個也在高雄
他還說要來找我玩
如果幾年後我真的被他告了
同學會這段話可以當證言吧
如果真的那麼越想越不對勁
怎可能當時說這種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