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羨慕大S 宏國妻女2年難團圓 台男被政府氣

作者: f230072828 (偉特)   2022-04-09 10:50:01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地方中心林錫淵/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獨家|羨慕大S!宏國妻女2年難團圓 台男被政府「氣到中風」
4.完整新聞內文:
羨慕大S和具俊曄!從事海事工程的台男林先生,與宏都拉斯籍未婚妻,在台生下一女,2
年多前,未婚妻與女兒回宏國,不料,台灣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實施邊境管制,非配偶無法
來台,林先生求助外交部、台灣駐宏國大使館等單位詢問「妻女」來台申辦流程,得到的
答案竟是「這不是我們的業務」或「不知道」,一家人被當人球踢,無法團圓。
視訊那頭,女兒喊著「爸爸想你!」哭紅雙眼,讓39歲的林先生心都碎了;為了妻女來台
,他奔波勞累,因此小中風,連林母過世,「妻女」也無法抵台奔喪,留下終生遺憾,他
身心俱疲又痛心,3月初,看到韓星具俊曄和大S閃婚在台團圓,他超羨慕跨國鴛鴦能在全
球疫情延燒時團圓,也不禁質疑:「難道明星跟一般百姓真的差那麼多嗎?」真希望政府
能出手相助。
林先生在2017年到中美洲宏都拉斯共和國經營台灣餐館,在當地認識宏國未婚妻葛洛莉(
29歲),交往後懷孕想共組家庭;2019年4月未婚妻以觀光名義帶著文件來台灣辦理結婚
及待產,卻因證件不齊全,未能辦妥結婚登記,同年5月底未婚妻在台南生下女兒。
林男與「妻女」在台灣生活8個月後,考量當時台灣新冠肺炎疫情日益嚴峻,2020年1月決
定讓「妻女」先回宏國,順便探視外公外婆,但是,「妻女」回國,台灣因疫情關係於3
月19日實施邊境管制,不開放外籍人士觀光旅遊,僅開放在國外的外籍配偶申請來台。
「妻女」這一別迄今2年多,林先生僅能透過視訊電話與「妻女」視訊一解相思,尤其離
台時,女兒才8個月大,他完全沒陪伴孩子成長,更感愧疚,現在女兒己經快3歲了。
林先生表示,這2年來他想儘辦法要讓未婚妻及女兒來台灣相聚,他請未婚妻到台灣駐宏
國大使館尋求幫忙,大使館內宏國女秘書不是說「休館無法辦理」,就是回「不知道」;
他寫電子郵件給大使也沒回應。
在台灣的他也沒閒著,多次向外交部南部辦事處詢問外籍未婚妻來台辦理結婚流程,電話
那頭總是回說:「這不是我們的業務,可能要請教移民署。」
林先生改問移民署,移民署卻叫他去問外交部或戶政事務所,移民署只要他「想辦法讓未
婚妻進來後,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登記後要辦理居留證才是移民署的業務」,至於未婚
妻要怎辦進來台灣,申辦流程不是他們的業務,「沒有一個單位告訴我怎麼做,感覺被當
人球踢來踢去」。
林先生十分感概,這2年不斷地向台灣外交部、台灣駐宏都拉斯大使館詢問,卻一直被當
人球踢來踢去;2年多了,「我的未婚妻及女兒都不能來台灣,我們到底是要找誰?到底
誰能幫忙解決?實在令人非常氣憤,真是傷身、傷錢、傷時間」。
他指出,最近看到大S與韓星具俊曄閃婚,為什麼韓星具俊曄可以非常快速來台灣,「一
樣都是人,難道明星跟老百姓差那麼多嗎」?
對於邊境管制,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說,2020年3月19日實施邊境管制,只有是國人的國
外配偶才可以進來,未來會慢慢開放,現在的規定就是這樣,也就是說林先生要與未婚妻
辦妥結婚登記,妻子才能來台。
3月29日《蘋果》記者陪同爆料人林男到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由副執行長許乃文召
集外交部與移民署相關單位人員說明,到底關鍵癥結在那裡以及可以如何幫忙林先生?
外交部南部辦事處主任兼副處長劉昶成說,林男這件事外交部並沒有踢皮球,關鍵點是林
男與未婚妻要完成結婚登記,否則外館無法據以核發簽證,因為兩人無婚姻關係,無法證
實兩人是夫妻關係。
劉說,在疫情前的規定,異國婚姻當事人雙方都要完成各自國家的結婚登記,外館才會核
發簽證,可是在疫情期間,外交部已經放寬,只要一方完成結婚登記,就可以核發短期停
留簽證,讓當事人入境台灣後,再到台灣戶政事務所辦妥結婚登記,完成結婚程序。
至於韓星具俊曄可以來台一事,劉昶成解釋,韓國是接受辦理的一方,替另一方來辦結婚
登記;也就是具俊曄在韓國,大S把她的單身證明、無犯罪紀錄證明等等文件寄到韓國,
由具俊曄帶去韓國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OK之後,酷龍再向外館申請來台,外館就可
以據以核發簽證。
「具俊曄可以來台是已先在韓國戶政事務所與大S辦理結婚了;而林的未婚妻不能來台,
主要還是未辦理結婚登記所致。」劉昶成這樣解釋。
另外,是否可以採林先生的女兒來台依親方式,由林的未婚妻即女兒媽媽陪伴來台,這方
面許乃文請相關單位再研議是否可行,或是否可專案協助。
林先生指出,他要求不多,只希望「妻女」能夠來台與他相聚,全家能團圓,現在他已了
解相關流程,已請未婚妻帶他的相關證件到宏國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希望這次妻女
可順利來台。
律師李奇芳說,根據涉外法律適用法規定,婚姻的成立,依該當事人的本國法。但結婚的
方式依當事人一方的本國法或依舉行地法者,亦為有效。
他表示,韓國結婚不用本人到場的規定是國際上比較少見,至於宏國,林男可將相關證件
寄至宏國,由未婚妻委由當地律師先在宏都拉斯完成結婚登記,再回到台灣辦理結婚登記
,不過,大部分國家都還是要親自辦理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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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雖然尚未登記但已經有小孩了,明明就適用「人道專案」
卻沒有官員願意主動幫助,沒人性的爛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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