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酒駕累犯被逮 重判8月需入獄

作者: james7923 (福 女口 王)   2022-04-11 11:25:21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黃良傑/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酒駕累犯被逮 重判8月需入獄
4.完整新聞內文:
屏東陳姓男子於2021年4月間在枋寮鄉某工地飲用啤酒後,酒駕騎機車,騎了20分鐘酒氣
未代謝完就被警攔獲,酒測值0.32,屏東地院法官查出他不只一次酒駕,且一年內至少兩
次酒駕被逮,尤如街頭不定時炸彈,判刑8個月不得緩刑,必須入獄服刑,被告認為判太
重上訴,並請求易科罰金,二審查出陳2年前曾酒駕被查,還賴員警逼其認罪,累犯無悔
悟之心,維持8月刑且不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被告陳男於當天下午在工地喝完啤酒,吐氣所含酒精濃度已達每公升0.25毫
克,明知已達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程度,仍酒駕上路,騎了20分鐘,因形跡可疑被
警攔查,酒測值0.32遭公共危險罪送辦,一審判刑8月、不得易科罰金,被告上訴高雄高
分院,聲請改判易科罰金,才能繼續工地上工。
二審法官查出2019年間被告也曾酒駕被警攔下,他還賴遭警逼迫認罪,被判7月也不得易
科罰金,陳同樣上訴,一改態度認罪知錯願改,法官給予自新機會,不料,被告酒駕累犯
被判8月,不得易科罰金,被告如今還想炮製上次模式,法官已不為所動。
法官審酌被告自92年起已有多次不能安全駕駛等前科,有其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
在卷可查,難謂其素行良好,被告酒後駕車行為,猶如公共道路上之不定時炸彈,對其他
用路人之生命、身體安全造成危險,其多次因酒後駕車經法院判處罪刑,仍執意再犯本案
,可見其漠視法令,毫無悔改之意,故駁回被告上訴,仍判8月不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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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酒駕累犯 重判8個月 好重好口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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