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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所罵「非常賤的兩小官」 捲美河市弊案判10、4年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捷運共構宅美河市多年前傳出弊案,台北市政府捷運局聯合開發處前處長高嘉濃指示課長王
銘藏,竄改驗收鑑定報告書,造成市府損失5億900萬餘元,即1900多坪樓地板面積,台北市
長柯文哲曾怒罵「兩個小官非常地賤!」最高法院依貪汙圖利罪判高10年、王4年徒刑,各
褫奪公權6年、2年定讞。
高嘉濃自2006年至2010年間擔任捷運局聯合開發處處長,王銘藏於2005年至2010年間擔任聯
開處副工程司兼第五課課長。市府為辦理「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新店線新店機廠聯合開
發案」的權益分配業務,經日勝生活科技公司以投資人身分,於2006年1月6日提送權益分配
資料文件給捷運局後,由旭洲資訊事業公司鑑定建物建造成本直接工程費用。
依據權益分配注意事項規定,投資人分配比值應依聯開處正式驗收的鑑定報告書計算,亦即
投資人的貢獻成本應以驗收版鑑定報告書為依據,且有關建造成本之間接工程費用應以直接
工程費用16%計算。
高嘉濃指示王銘藏依偽造的2007年1月2日版鑑定報告所載直接工程費用114億8934萬元內容
為依據,重新辦理權益分配比例試算及提案單簽辦事宜。
王銘藏與高嘉濃圖利日勝生公司,讓市府可獲分配權值減少3億9422萬元,並就應支付投資
人的委建費用增加1億1477萬元支出,市府合計蒙受5億9百萬餘元權值損失,並使日勝生獲
取不法利益。經聯開案土地開發建築物的區位及面積選定,核算分配權值的獲配面積坪數後
,市府因此減少選取1932.37坪的樓地板面積坪數,而由投資人日勝生取得差額樓坪數。
一審依貪汙治罪條例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判高10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王4年,褫奪公權2
年;二審改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高4年,王2年徒刑,宣告緩刑5年
,並須支付100萬元,案件上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高等法院更一審考量王已依貪汙治罪條例減刑,他害北市府和全體市民損失5億900萬元分配
權值,不宜再援用刑法規定減刑。
更一審認為,高、王身居主管要職,應該潔身自愛,為北市府及市民謀取最大效益與福利,
避免浪費公帑,結果卻濫用權限矇騙權配審查委員和北市府,危害甚鉅。
高主導本案,事後還狡辯、強行曲解法令,還想把責任推給承辦人,一審依對主管事務圖利
罪,判高10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而王因坦承犯行,供出全部犯罪情節,考量王在「上令
下達」的官僚體系中受高施壓,判4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21/6229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