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登山婦險遭拖進草叢性侵 高雄持刀狼襲胸

作者: gsp0309099 (哈)   2022-04-12 15:03:35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2.記者署名:
張議晨
3.完整新聞標題:
登山婦險遭拖進草叢性侵 高雄持刀狼襲胸逞慾被重判
4.完整新聞內文:
曾因殺人被判刑12年定讞的簡姓男子,出獄後卻涉嫌持刀強押40歲女性至林園區一處鄉間
小路,企圖對女子不軌,所幸經路人經過,簡男才罷手逃逸,高雄地方法院認為簡未能珍
視更生後的生活,依攜帶兇器強制猥褻罪,重判4年10月。
判決指出,去年11月21日下午2時許,簡男攜帶一把彈簧刀,騎車經過林園區竹坑山區小
路,當天下午他看到一名婦人行經該路段,停妥機車後快步從婦人後方接近,先徒手勒住
婦人頸部,再以手摸向該名婦人胸部。
沒料猥褻得逞後簡男仍不罷手,見四下無人持刀恫嚇婦人「不要亂動」,打算將婦人強押
至一旁小路,企圖對她不軌,所幸當時正好有路人駕駛小貨車經過,婦人趁機呼救、掙扎
,簡男見有人靠近,於是逃離作案現場騎車往小港方向逃逸。
轄區警方獲報後,6小時鎖定簡男下落,當晚就持拘票逮捕簡男,簡男起初否認犯案,後
又供稱,他與女子是因發生行車糾紛,才有肢體拉扯,說詞反覆,詢依妨害自由罪移送高
雄地檢署,檢方調查後,依強制性交未遂罪聲押獲准,調查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將簡男起訴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簡坦承犯行,法官根據婦人證詞,認為簡涉嫌脅迫的行為不到1分
鐘,除了短案掐捏婦人胸部1次外,其餘時間都是在勒脖、恫嚇,試圖將婦人拖往小路,
而沒有繼續襲胸或觸摸其他隱私部位,更無脫去婦人衣物,或其他顯示進一步為強制性交
的外部表徵行為
法官認為,簡男行為僅構成強制猥褻,未達強制性交未遂程度,審酌他曾因殺人案被判刑
12年確定,出獄後未能珍視更生後生活,反而再犯重刑,考量他未與婦人和解,因此依攜
帶兇器強制猥褻罪判刑4年10月。可上訴。
https://imgus.cc/bMRJV
高雄市林園區一名簡姓男子見一名女子獨自爬山運動,竟騎機車從後方勒住女子頸部,企
圖不軌,被法院依攜帶凶器猥褻罪,判刑4年10月。記者張議晨/翻攝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reurl.cc/Npz88p
6.備註:
XX不意外?!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