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陳文嬋
台積電高雄設廠「楠梓產業園區」開發案環評過關
台積電高雄設廠「楠梓產業園區」開發案今環評拚過關,經委員會綜合考量審查通過,無須
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市府表示,園區將依產創條例規定於本月底核定,台積電預計
6月進場施工。
市府今召開第72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審議台積電設廠「楠梓產業園區」開發案,開
發單位是市府經發局,副市長羅達生迴避,由環保局長張瑞琿主持,台積電副總莊子壽也列
席環評會。
市府提出生態綠廊公園,以現有6.8公頃公園綠地,加上台積電設廠退縮地、法定空地,規
劃近5成綠地環境,台積電自帶綠電將逐年增加,承諾2030年達4成、2050年全面使用再生能
源,市府綠電計畫累計已達243.198MW,換算約台積電用電量6成3,市府將協助台積電取得
更多綠電,並朝向協助產業合作開發綠電。
地球公民基金會強調支持台積電高雄設廠,但不滿市府護航台積電,質疑市府切割開發面積
,刻意迴避中央審查,違反環評程序正義,要求委員退回開發案,應比照科學園區,回歸中
央環評審查,並質疑園區廢水排放是否符合中央法規;不過市府強調一切符合法令規定。
地球公民基金會要求台積電自帶綠電、生態公園,比照科學園區落實環評監督,並成立環評
結論監督小組,同時比照橋科承諾淨零園區,包括生產製程、交通工具等,2050年達到淨零
碳排。
楠梓區宏毅里長馮靖絨表示,擔心地下水污染,地方也憂心園區開發後,擔心衝擊交通、停
車不便等,要求不能影響居住權;經發局副局長王宏榮表示,市府承諾產業發展兼顧環境永
續。
委員會經綜合考量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委員、專家學者、各方意見及開發單位答覆,就生活
環境、自然 環境、社會環境及經濟、文化、生態等可能影響之程度及範圍,經專業判斷,
認定已無環境影響評估法第8條及施行細則第19條第1項第 2款各目所列情形之虞,環境影響
說明書已足以提供審查判斷所需資訊,無須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主席張瑞琿表示,本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開發單位應依環境
影響說明書所載的內容及審查結論,切實執行,並要求比照環保署環評案件,成立監督小組
、空氣品質監測地點增加文府國小、地下水位監測設置至少3點以上。
委員會指出,環境影響說明書中已針對空氣品質、噪音振動、廢棄物、土石方資源、水文水
質、地質地形、土壤、生態、景觀遊憩、文化資產、交通、社會經濟等環境項目,進行調查
、預測、分析或評定,並就可能影響項目提出預防及減輕對策。經評估各項結果對環境資源
或環境特性無顯著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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