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大生分手前想刪壞壞照 偷看砲友手機

作者: s66449 (老實樣)   2022-04-13 09: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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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分手前想刪壞壞照 偷看砲友手機「驚見7女」結局慘
2022年04月13日 08:17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中女大生小蘋(化名)與砲友分手前,懷疑對方沒有刪除手機內的性愛照片,於是偷偷
檢查手機,沒想到竟然看見另外7名女子的聊天紀錄,最後乾脆翻拍照片再傳給男方母親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小蘋是因為一時意亂情迷才會「獻身」拍照,雖然動機可以理解,
但方式有爭議,因此依無故取得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判處拘役25日,得易科
罰金2萬5000元。
判決書中提到,小蘋與砲友曾一起拍攝親密影像,去年2月間雙方因故鬧分手,她懷疑男
方沒有依約把手機裡的性愛照片通通刪除,於是趁著對方尚未睡醒之際,擅自拿走放在床
頭櫃的手機並輸入解鎖密碼,瀏覽手機相簿和社群軟體Instagram的聊天內容。
小蘋沒有想到的是,砲友竟然還與另外7名女網友有關係,氣得用自己的手機拍下對話內
容,再傳送給男方的母親,結果雙方不僅真的在當天分手,還害自己吃上官司。不過,男
方在偵訊時表示,兩人從未在一起過,根本沒有分手這個問題,他們只是會相約一起進行
性行為而已。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就算是砲友,也算是親密關係伴侶,小蘋已經是智慮成熟的成年人,
卻不思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處理感情問題,反而恣意瀏覽男方的手機相簿,沒有找到「兩
人的親密影像」,竟轉而竊錄他人的非公開談話內容,行為實有不該。
法官接著說,考量到小蘋目前仍在就學中,沒有其他前科紀錄,只是一時意亂情迷才會拍
攝親密照片,唯恐分手後照片會變成把柄,所以鋌而走險,動機雖然可以理解,但方式有
爭議,加上雙方經調解不成立,最終依無故取得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判她拘役
25日,得易科罰金2萬5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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