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li712 (7年級韭菜)》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李欣芳
: 3.完整新聞標題:政院研議修法反制中國假訊息 拿捏難度高審慎評估
: 4.完整新聞內文:
: 因應中國對台發動假訊息攻擊的問題嚴重,據悉,行政院正研議是否修法反制。鑑於從教
: 育體系培養媒體識讀能力恐緩不濟急,政院正評估是否透過修法等法律層面著手規範,對
: 於中國等境外勢力的假訊息攻擊,透過法律明定由社群平台業者及時予以移除、下架,但
: 因中國假訊息攻擊可能透過在地協力者發動,難以辨別是來自境外或境內,如何不影響對
: 言論自由的保障,官員認為研議修法難度不小,分寸如何拿捏必須審慎評估。
: 政院審慎研議是否從法律層面明定社群平台業者及時移除中國假訊息下架機制引發矚目。
: 政院發言人羅秉成日前分析中國發動假訊息攻擊的四大手法,包含︰1、大外宣,2、小粉
: 紅,3、內容農場,4、在地協力者。
大外宣與內容農場
都是屬於自由閱聽的範圍
你今天可以看到中國宣傳的消息
也可以看到他國與本國自己的消息
請問能因為其內容有問題
所以就不能上架嗎?
譬如老美很愛陰謀論五十一區
官方從來沒有正面承認過
請問這些傳聞都應該算成假消息下架嗎?
到底是故意惡搞的,還是有政治目的的
根本無從判斷起
像這種狀況
重視言論自由的國家
都是相信人民自己判斷的能力
最多就是提出自己的大內宣來對抗罷了
老美政府也不會去把說五十一區藏有外星科技與外星人研究的言論下架
至於小粉紅
其實概念跟前面兩者很類似
只是身分從官方變成民間
戰略由陣地戰變成游擊戰罷了
處理的方法也是一樣
聽之認之,他國國民我們管不到
比較可怕的是在地協力者
今天我國國民受到中國吸收在國內進行敵後工作
那自然應該要處理
問題是
你他媽怎麼判定人家有沒有被吸收?
最基本的就是上線要是中國政府,需要先確認吧
其次,金流哩?
概念其實非常簡單
就跟台灣以前抓共諜一樣的做法
有上線,有金流,那真相就很好判斷
現在已經是2022,不是過去老蔣的封閉戒嚴時代
凡事講證據
不能用白色恐怖說你是共諜就是共諜,大人快鍘了他
既然如此
那到底有甚麼好難以處理的?
: 政院官員今天進一步指出,中國發動對台灣假訊息攻擊的這四大手法其實是交互運用、分
: 進合擊,而且不一定是單一的指揮系統下達指令,也透過不同的指揮系統發號施令,這四
: 種類型是其交互運用的工具。
現在的笑點是
你們講了六年多的認知作戰
說抓了幾百個網站
我就沒看到你們他媽抓到哪個具體的人物出來
今天王立強在那邊喊有共諜
請問到底抓到甚麼毛了沒?
向心夫婦罪證不足不予起訴哩
整天想一堆甚麼狗屁指揮系統發號司令
弄一堆噁心的側翼專家
甚麼法律人,甚麼神的
陰毛論是一撮一撮啦
一下PTT浪人47
一下又PTT一堆在地協力者
所以到底抓到誰有上線?
他媽誰有金流啦?
紅媒法不是給你過了?
幹掉中天也不是用這條
而是不發照
整天靠北蔡衍明是中共同路人
去查他金流啊
去逮捕他啊
用這種不發照的技術性卡關有屁用
人家照樣在水管上散播歡笑散播愛
你要美國爸爸幫你下架嗎?
: 政院官員表示,行政院平日是透過各部會區域聯防並與民間公私部門合作防制假訊息,目
: 前進一步研議是否要有新的作法,包括從法制面著手,畢竟從教育體系培養媒體識讀能力
: 恐緩不濟急。
: 從國外防制假訊息的法治層面來看,政院官員指出,德國在梅克爾擔任總理時期,以法律
: 規範包括在網路散播宣場種族歧視等觸犯十多種罪名的假訊息,社群平台業者可在24小時
: 之內予以下架,但授權社群平台自行決定是否移除假訊息在德國引發很大爭議,成效不佳
: ,甚至引發違憲的高度爭論。
: 這位官員表示,新加坡也訂定假訊息專法,明定經行政機關認定為假訊息者必須下架,若
: 不下架,將面臨刑責,但授權政府部門判斷是否為假訊息,有中央集權的問題,星國的立
: 法案例並不適宜應用於台灣。
: 官員說,英美等先進國家迄今仍在思考法制面的對策,瑞典哥德堡大學的報告顯示台灣連
: 續九年是境外假訊息攻擊第一名,顯見問題嚴重性,政院正研議是否要以修法等方式納入
: 法律規範,明定移除中國假訊息的下架機制,但因來自中國假訊息有時難以辨別是來自境
: 外或境內,且除了在地協力者,在野人士也會發表評論監督政府施政,相關修法如何避免
: 影響對言論自由的保障,分寸的拿捏難度很高,必須要審慎研議。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891380
: 6.備註:
: 紅媒瑟瑟發抖了嗎?
: 言論大管控時代來臨?
今天問題很簡單
你要怎麼判讀消息為假?
官方說法就是真的?
這明顯的不合現實
政府說謊的案例罄竹難書
且政府與政黨本質都是具有政治目的與身分
沒有戰時,沒有戒嚴
政府永遠不該把手放到控制言論這塊之上
該做的
應該是如何幫助人民形成自己的判斷
中國大外宣就不用說了
人家用央視,或引用中國官方說法
還會信的,那是神仙難救
但其他的部分
只要有產生金流的言論傳播
都應該註明清楚
譬如一則影片,一篇文章,甚至一個新聞
都必須要加註:XX公司,委託XX公關公司製作
政府不消說,原本就有法令規定需要公告是政府宣傳文宣
但是,民間企業與政黨卻不受管制
結果就是企業與政黨弄一堆網軍在那邊招搖撞騙
裝成路人想要形成輿論
今天有類似的狀況
都應該要註記公布
路人看到一則新聞
上面寫明了,國民黨委辦XX公關公司製作
你是英粉你會信?
看到一則影片註明
XX企業,委辦OO公關公司製作
也許XX企業是中資,或者是中國在地協力者
不管
至少路人如我,就清楚知道,這則影片是有人付錢搞出來的
要信不信,自己能去判斷
當然
要查到底是路人自發性無償的製作影片
是新聞媒體真的沒有收錢而做出的新聞
或者是一堆收錢辦事的產物
在執行面上應該有難度
但是,也好過你們政府把判斷權自己拿走
限縮人民言論自由好多了
且立法後,也有依循去調查金流
才能找到真正的所謂中共同路人
你覺得兩者沒差別?
1.政府之前討論的做法是:
政府判斷你言論有沒有問題,有,下架,然後可能開始調查你是否是共諜
沒有,不管
2.我提的做法是
政府看這個影片或文章有沒有註記,有,去查金流跟中國是否有關係
沒有,不管
那言論自由限縮的範圍就僅限於非常明確的對象
這些公關公司與上游的公司或個人
衝擊層面應該是會小很多的
至於那些裝成路人的公關公司
就看他一年中所有案子,與價格對得上對不上囉
發現對不上,明明是有人花錢委託,卻裝成沒有
逃漏稅是一個
另外再用沒有依法註記重罰
且由公關公司下手還有好處
除了上游是啥可以查外
下游也會被公告
譬如你今天公關公司受了某食品公司委託
要在PTT八卦板上帶X奶茶超好喝,供不應求的風向
那就會有明確的ID註記
而這些ID自己在帶風向時,就該註記是廣告行為與受誰委託
如果沒註記,違法
可以明確知道哪些ID是公關ID了
有金流,有上下線,有完整聘僱委託脈絡
你查到某人有鬼
這被判刑,他媽一點都沒有違反言論自由的問題
但沒金流,沒上下線,沒有完整聘僱委託脈絡
你說某人有鬼
阿幹,法治國家,只會問你證據哩
更不會有啥被一些垃圾政黨亂用
把自己不喜歡的言論下架的邁向極權的副作用出現
重點是
政府要求下架,那是只有行政,沒有立法與司法制衡
查到金流要求下架,那是行政與司法權的進行
差別是非常大的
民主國家本就不該給行政權無限擴張
本就該由司法與立法制衡
當初就有人想把歪主意動到社維法上
想搞網友
後來被罵翻縮手
現在是怎樣?寂寞難耐的心又躁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