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劉世怡
3.完整新聞標題:
誣指女子確診又潑糞、逼車 北院判男賠24萬元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3日電)
被新北市新店區民眾稱為「煙火哥」的邱姓男子疑不滿藍姓女子和女友發生行車糾紛,朝
藍女潑糞水、逼車等,還誣指藍女確診。藍女提告求償,北院日前判邱男須賠24萬元。可
上訴。
邱姓男子多次因亂放煙火被罰,新北市新店區當地民眾稱他為「煙火哥」。
刑事判決指出,邱姓男子僅因藍姓女子和女友發生行車糾紛,沒控制情緒以理性處理,去
年2月至5月間於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期間,未經查證即散布藍女確診的不實訊
息,造成公眾恐慌,又對藍女潑灑糞水、逼車等,貶損藍女的社會評價及人格尊嚴。
藍女於一審台北地院刑事庭審理期間,提起附帶民事求償;一審刑庭於去年10月間,判邱
男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裁定求償部分移送民事庭審理。
台北地院民事庭期間,藍女主張,邱男持續恐嚇、騷擾等行為,害她的工作、家庭生活受
到嚴重影響,求償新台幣120萬元。邱男反駁,藍女有傳訊息給他,可見未受到重大傷害
,拒絕賠償。
北院審酌邱男對藍女的行為,確實使藍女精神受到損害等,判邱男應賠償24萬元。全案可
上訴。
(編輯:張銘坤)11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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