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代理權,分潤其實都談得很清楚。
全世界都是跟自己地區的代理商談,只要達成雙方合意就能完成。
但是因為大中華區代理權在上海復星很麻煩。
台灣不想給上海復星賺,想直接找德商BNT、美國輝瑞。
但是人家又礙於合約又不能賣。
這種合約通常在人家當初贊助時,都已經談好了分潤。
我給你贊助,你給我權利。
現在台灣想在人家合約裡搞個例外,為台灣市場重新定一個合約。
但是現在產品研發成功後,三方議價力也會跟之前不一樣。
簽約也是要成本的,為了你重新締約,但台灣的採購量又很保守。
人家也未必願意。
這時候台灣指揮官的頭銜,可能比不上一個半退休的商人。